多些“宽容”
(2023-04-25 10:03:39)
多些“宽容”
我国有句成语,叫作“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意思是说,对自己要严格要求,对别人要适度“宽容”,笔者以为,这是很有道理,并应大力提倡的一种美德。
战国时廉颇与蔺相如“将相和”的故事,早已成为后人广为传颂的处理人际关系、宽容他人得失的千古佳话。正是因为身居相位的蔺相如不计较老将军廉颇对自己的不恭,才慢慢感动了性格直爽、屡立战功的廉颇,以致身感惭愧并负荆请罪,他们二人的和睦共事,保持了赵国的几十年的稳定和繁荣,使得军力强大的秦国虎视眈眈而不敢轻举妄动。在处理蔺、廉矛盾这一事情上,蔺相的宽容大度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试想,面对廉颇对自己的无礼傲慢,如果蔺相如勃然大怒、针锋相对,势必两则俱伤,则受到伤害的,不仅是二人的利益,还有他们共同维护的赵国的利益。
当然,我们说宽容别人的过失,也是有一定的原则和标准的,决不是不分青红皂白、不加分析地一概予以“宽容”。
“宽容”的是那些小的过失和可以原谅的错误。对那些违犯党纪国法的行为,则不仅不能宽容,而是应通过适当的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可是,在当今社会上,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有些人对他人的不足不仅不能原谅,反而在背后加以挑拨,甚至暗地里添油加醋、无中生有,人为地制造矛盾。对那些违法乱纪的现象,却三缄其口,视而不见。时间是揭露这类“小人”最好的办法。专事捣鬼的人,可以骗人一时一事,不可能骗人永久。随着时间的推迟和接触的增多,对于事情的是非曲直,大多数人是自有公断的,而真相一旦大白,“小人”也就失去了生存的空间。如果一味地遇到矛盾埋怨别人,而不认真分析,从中接受教训,那么不但伤害了别人,还伤害了自己。
因此,奉劝人们在听到不利于自己、不利于单位的言谈时,不要轻率的下结论,不妨“三思而后行”。通过一些渠道,多方了解一些信息,弄清了事情的原因,然后再决定如何处理。在处理人际关系时,之间出现的矛盾有时可以做些“换位思考”。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思考一下,自己遇到此类事情应如何处理,别人的话有没有道理?这样,自己的不足可以发现,他人的不足可以“容忍”,许多矛盾也就可以避免或应刃而解了。
对他们多些“宽容”,少些嫉恨吧,这样,不仅可以使自己的思想得到升华,还会使我们共同生活的世界充满理解和快乐,如同我们帮助别人解决了困难,自己会感觉到有一种成就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