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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卫所裁并 ———以蔚州卫、宁武所、丰川卫与关西五卫为个案

(2017-10-20 19: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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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卫所

分类: 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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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卫所裁并

———以蔚州卫、宁武所、丰川卫与关西五卫为个案

引言

作为一个兼具军事与行政职能的管理单位,卫所与所在地的文化传统、民族构成、语言风俗和城镇聚落等都有密切的关系,卫所改为州县后,更与清朝的行政区划密不可分。研究清代卫所裁并的整个过程,可以明白清朝乃至当今的一些行政区划的成因,明晰一些地名和

县名的来源,以及西南和西北地区汉语和汉族人口起初的来源及其迁徙过程,并对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教育状况、风俗习惯和城镇的发展历史作出合理的解释和论断,从而为边疆史地研究、区域社会文化研究以及地区差异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和观点。学界对于清代卫所的研究著述颇丰,虽不再像顾诚先生所讲“对于雍正年间基本完成的并卫所入州县,改卫所为府、州、县这一触及全国大部分地区管理体制的改革却很少有人注意”,但迄今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对清代卫所改制过程的宏观勾勒和清代卫所改并州县的数量统计及具体卫所的列举上,专门研究卫所裁并进程的著述甚少,而对清朝裁并卫所的具体原因、裁并过程本身和就这一历史进程对地方社会造成的深层影响及其历史意义也鲜有论及。此外,先行成果从军制史和政治制度史角度加以论述的居多,从社会史角度进行研究的较少。卫所制度建立于明朝,有无实土卫所、准实土卫所和实土卫所之分。清代逐步对其进行改制和裁并,清朝裁并卫所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卫所被改置为府州县与卫所直接被裁掉,其土地与人口并入附近的府州县。本文选取直隶省蔚州卫改卫为县、山西省宁武所改所为府与山西省丰川卫和甘肃省关西五卫被设立,以后又被裁并这几个典型案例,旨在一方面展示卫所在明清两代的沿革,以期对卫所制度与卫所裁并过程本身及清承明制有一个更为具体和感性的认识;另一方面剖析清朝裁并卫所和设立新卫所的具体原因,展现当时所处的社会环境、舆论民情和清廷的统治政策;最后,分析卫所被裁并后对地方社会的影响及其历史意义。

一、直隶省蔚州卫的裁并:卫改为县蔚州卫,明洪武三年(1370)

置,先后隶属于大同都卫和山西行都司、后军都督府、万全都司,是无实土卫所,即其地方民事由州县管理。清康熙三十二年(1693),改蔚州卫为蔚县,归直隶宣化府管辖。洪武三年,“置通州卫指挥使司以安吉卫军隶之,置蔚州卫指挥使司”。

永乐六年(1408),“改蔚州、德州二卫及乐安守御千户所俱隶北行后军都督府”。

宣德五年(1430),“改隶万全都司,辖左、右、中、前、后、中中、中左、中右八所”。其后,该地辖境被分割为民政与军事两套系统,即隶属于山西大同府的蔚州和隶属于万全都司、受宣府镇节制的

蔚州卫,州卫同城而治。而州属村庄与卫属屯堡、民田与军屯、民户与军户交错分布,州、卫辖境难以清晰分割。入清以后,初因明制,州、卫分立。“国朝,仍为蔚州卫,康熙三十二年改为县,以广昌所属编户九里,属宣化府,隶直隶保定府布政使司。”

“蔚州旧置本属山西大同府,雍正六年改属。”乾隆二十二年将蔚县裁入蔚州。关于其变化沿革,且看以下史料:

直隶分守口北道臣王棠谨奏,为敬陈管见仰祈睿鉴事。窃臣蒙皇上隆恩,昇以分守重任,凡有便于地方之事,何敢缄口不言。如直隶宣化府之蔚县,与山西大同府之蔚州分隶两省,共处一城,以致土壤相错,边界参差,遇有人命盗案,往往彼此推诿。前蒙睿虑周详,筹及于此,奉旨着山西巡抚伊都立行文,直隶总督应并直隶、山西之处会同查明,会折具奏。……臣愚以为清楚界限,或以蔚县归并大同,固系国家版图,即以蔚州归并宣府,犹然朝廷赤子,于彼于此无所不可。若就地方有益无益而论,则蔚州似可归并宣府,而蔚县实难归并

大同。盖以宣府万全县之各汛与张家口之驻防所需兵米颇多,因万全县额征屯粮不敷支放,而附近州县又无米可拨,例于蔚县、西宁两处拨运。若将蔚县归并大同,则西宁一县万不能拨运两处兵米,此蔚县之归并无益于大同。先有损于宣府,洵不若蔚州归并宣府之有益也。

如将蔚州归并宣府,即应将蔚县之广昌巡检归并大同之广昌县,如此则两省边界得画一清楚,实于地方大有裨益。再宣府统属十邑,地冲事繁,复有蔚州归并,地方愈阔,祗知府一员未免鞭长莫及。应将蔚州改为直隶州,其附近郭之蔚县与邻近之西宁即属蔚州管辖,有一

直隶州与知府分任其责。则地方易于稽察,而诸事不至从胜矣。……雍正五年十二月初一日直隶分守口北道臣王棠这段材料中讲到,归属直隶宣化府的蔚县与归属山西大同府的蔚州虽分隶于两省,但却共处一城,土壤交错,边界参差,事务交织,互相推诿。为便于管理和边界的规整,直隶分守口北道王棠反对将蔚县归并大同的提议,转而建议将蔚县之广昌巡检归并大同之广昌县,蔚州归并宣府,并应改为直隶州,如此方于地方有益。在王棠的这封奏折送上去之后,雍正

帝便很快作出了批示,同意了其建议。

雍正五年十二月初四日,上谕户部:蔚县、广昌连界之案,朕前令直隶、山西督抚详议具奏,何以至今尚未奏闻?凡两省交界州县归并之处,甚于地方有益,如蔚州蔚县介在直隶保安、西宁之间,自应俱隶直隶宣化府。而蔚州之广昌巡检,则宜归大同府之广昌县管辖。

庶两省边界可画清楚。为督抚者不得各持私意,辗转因循。着速议具奏。

但是在实际的施政过程中,地方政府只把广昌巡检归并到大同府的广昌县管辖,置于蔚县、蔚州界址交错的问题并未解决。因而次年山西巡抚罗石麟又再一次上奏:雍正六年五月内,户部为钦奉上谕事,该臣会议得山西巡抚觉罗石麟疏称:蔚州卫县及广昌等处连界归并一案,会同直隶督臣宜思恭、刘师恕合词具题等因前来,查直隶宣化府属之蔚县,地连晋省,与大同府属之蔚州,界址交错。而广昌一县,亦分隶两省。每遇钱粮、命盗各案,不无牵制诿延。我皇上督鉴周详,特颁谕旨:令直隶、山西督抚详议归并,使界址画清,官吏称便。今据山西巡抚石麟会同署直隶总督宜、刘等疏称:蔚州、蔚县分隶两

省,同处一城。该州地界既在直属保安、西宁之间,自应俱归直隶宣化府管辖。再,广昌一县,止三里之城,南属广昌,北属蔚县,县治、村庄,俱相交错。而蔚县设有广昌巡检一员,经管广德里,亦驻城内,自应广德里归并广昌县管辖。则督责自专,治理自易等语,应如该抚石麟等所议,将蔚州蔚县归并直隶宣化府管辖,其广德里归并广昌,仍隶山西大同管辖。……于雍正六年四月二十四日题,本月二十六日奉旨依议。

罗石麟在本次上疏中建议,将蔚州蔚县归并直隶宣化府管辖,广德里归并广昌隶属于山西大同管辖。此后,关于蔚州、蔚县问题的奏折也一直未断。山西按察使臣蒋泂谨奏,为州县同城分隶两省仰请裁并画一以专责成事。臣窃查蔚州蔚县系属同城,蔚州乃山西大同府所辖,蔚县则直隶宣化府所辖。缘蔚县系康熙三十三年间改设,当日虽立有界址,州西县东,究未能疆界井井。州县民人夹杂居住,城外乡村亦然,每有州民而在县纳粮当差者,有县民而在州纳粮当差者,错杂难分,遇有逃盗命案,动须两省详请关移,或至稽迟牵制。臣致任之后,急于弭盗安民,通行阖省,申严保甲之法,惟蔚州一属编造难清者。职此故也,查蔚州蔚县合计钱粮不过三万余两,并非繁剧之地,毋庸州县分治。臣愚以为宜裁去蔚县归并蔚州,则地方诸事办理画一矣。且武职营汛俱属宣化镇所辖,凡盗案疏防晋省则添文职,直隶则添武职,未免两岐。若将蔚州归并,庶统属既专,而责成亦无可旁诿矣。是否可行,伏乞皇上勒令直隶山西总督议覆。为此谨具折奏闻,仰祈皇上睿鉴施行。谨奏。

在上述奏折中,山西按察使认为蔚州蔚县并非繁剧之地,毋庸州县分治。因此,他建议宜裁去蔚县归并蔚州,如此则地方诸事办理画一。但这个问题一直没被解决,直至乾隆年间,直隶总督方观承又再一次上疏:乾隆二十二年三月,直隶总督方观承疏称:宣化府属蔚州、蔚县共处一城,以街市分为东西管辖。而境内村庄复犬牙交错,有州民而居县地者,有县民而居州地者。凡遇词讼涉户婚者,案犯两地并拘;涉田土者,钱粮两地分纳。种种牵碍,清理为难。从前因州县分隶两省,奉谕旨将蔚州改归直隶,专为清理边界起见,是以未经裁并。今就现在情形而论,似应斟酌议裁,以归简易。……总计两邑村庄不满六百,民户未足三万,事务不至纷繁,一官足资治理。乃于一城中分置州县两官,而所管村庄又复参差错杂,难以整顿,实为冗设,应请将蔚县一缺裁汰。 

这段材料中讲到,将蔚州划归直隶管辖,只是解决了蔚州、蔚县分隶两省而导致的管辖不便的问题,却没有解决蔚州、蔚县疆界错壤、居民杂处等局面带来的各种管理上的麻烦。

因此,方观承才建议将蔚县裁并,归入蔚州,将蔚县下辖村庄、民户归并蔚州管辖,存学额,设乡学。吏部议覆,皆如所请,议准施行。“吏部议覆,直隶总督方观承疏称,宣化府属之蔚县,与蔚州共处一城,计该州县幅员,袛一百四十里,丁赋非多,事务亦不甚繁,请裁蔚县归并蔚州管辖。蔚州原为疲难中缺,今改为繁疲难要缺。在外调补其蔚县常平仓榖,移增蔚州一万石,余粜价解司县学改编乡学,额定生童廪贡均如其旧。应如所请,从之。”

至此,蔚州境内从明初以降形成的两套行政管理系统并存的局面结束。在这数百年间,蔚州经历了从蔚州———蔚州卫到蔚州———蔚县的分立,原有的州境被分割为二,至清中期方合二为一,这一过程不仅与卫所制度的兴废紧密相关,还对基层社会的管理体制、土地分配、户籍制度、赋役征佥、文化教育等一系列问题造成了重大的影响。

 

二、山西省宁武所的裁并:所改为府宁武守御千户所置于明弘治十一年(1498),隶属于山西都司,是无实土卫所;

清雍正三年 (1725),改宁武所为宁武府。关于其建置沿革的具体过程,且看以下史料:兵部等部为遵旨议覆事,雍正三年六月,内准兵部咨称:会议得山西巡抚诺岷疏称,设官分职,务使与地方民生均有裨益,方为尽善。先准部咨奉旨,将卫所归并州县,区画具奏,钦此。查各卫所,原系军籍,是以设守备、千总管理。今军丁沐浴圣化,安享太平,务农日久,地土日辟,户口日繁,名虽军籍,实与民无异。任斯职者,当以教养为先,而武职非其所长也。即以民情而论,每遇承审,则赴州县,如逢考校,则移此就彼,往返跋涉,实有未便。请将卫所改为州县,扶绥庶为亲切。查太原府之中、西路同知分驻宁武、偏关,地方辽阔,并无正印官员,而其间厅、卫、所,地方搀越,军民混杂,殊为未协。应将中路同知、西路同知并附近所官,俱行裁去。将宁武关设为宁武县,属代州;将偏头关设为偏关县,属保德州,庶各专其司。通省卫所、守备、千总,一并裁汰。又据署理巡抚伊都立疏称:卫所改为郡县,臣询问地方形势,人民众寡。宁武、偏关二处,系边陲要地,前抚臣诺岷止议改为二县,恐地广人多,兵民杂处,邑宰难以控。应将宁武所改为宁武府,并建宁武县为附郭;宁化所地实偏小,应设巡检司,隶于宁武县;神池堡改为神池县,将利民、八角二堡隶焉;偏关所设为偏关县,将老营所隶焉;将五寨堡改为五寨县,将三岔堡隶焉。其余附近营堡,各就便分治,县总归宁武府管辖。再,宁武、偏关二同知,只留其一,改宁武府同知,驻扎偏关,弹压边境。又查宁武、偏关各营堡,今酌改郡邑,则镇西卫亦应裁并。如

此则布置得宜,官民两便等。因俱经兵部等衙门议覆,准行。于雍正三年五月二十五日题,二十七日奉旨依议。

以上资料,说明了宁武所从所变为府的缘由过程。上述资料显示,入清以来,该地区的卫所军士早已不具备军事职能,只是屯田,即“务农日久”,且户口繁衍日多,因而“名虽军籍,实与民无异”;而且卫所军士的诉讼、司法以及科举、考试等等事务,都附加于附近的州县管理,更是与普通民众没什么两样。但是考虑到卫所地域广大、人口众多,每次有事都要去其他附近的州县显得很不方便,而且军事、民事交织在一起显得更加混乱,即“地方搀越,军民混杂,殊为未协”。所以山西巡抚才请示朝廷将卫所改为州县,即“将宁武关设为宁武县”,“将偏头关设为偏关县”,以方便治理,同时也使得地方的行政区划整齐划一,即“通省卫所、守备、千总,一并裁汰”。后来新上任的巡抚认为“止议改为二县,恐地广人多,兵民杂处,邑宰难以控”,所以建议将宁武所改为宁武府,同时也建立宁武县,以及其他一系列的改置措施,“如此则布置得宜,官民两便等”,朝廷批准了他的建议。以下资料,更加详细地记述了宁武在明、清两代的沿革:

明隶太原府静乐、崞二县。洪武一年,设太原五卫镇西卫,隶山西都司,置偏头关,后置宁武关,有偏头、宁武、老营、八角、宁化五所,神池、利民、三岔、五寨四城。今宁武县,故太原前卫左卫地;今偏关县,太原右卫镇西卫地;今神池县,太原左卫左右二所,太

原前卫左卫前二所地;今五寨县,镇西卫地也。按:汉时州县阔远,故设部都尉居之,与刺史、县令分地而治而统于牧伯。唐宋之制,州郡以外,又有诸军,亦治其地而统于道节度宣抚使。明代设卫,盖法其遗制。凡卫之刑罚、钱赋,卫官主之,各有分地,与州县等。卫又有所,复分卫地而治焉。故宁武初时,虽隶太原,然实则皆卫地也。自洪武初至崇祯之末,宁武数百里,古置州县者皆尽废而一变其

旧,此沿革之大而不可使其地无考于后,故备悉而著之。

国朝初承明制,屯卫如故。雍正三年,始改卫所置宁武府,领县四,曰:宁武、偏关、神池、五寨。宁武县改宁武所,置治郡郭中,以西南宁化所,东北阳方口,东南盘道梁诸堡隶焉。偏关县改偏关所,置治关城,以老营、水泉、楼沟、马站、永兴诸堡隶焉。神池县改神池堡,置治神池堡城,以利民、八角二堡隶焉。五寨县改镇西卫,置治镇西卫五所大寨堡城,以三岔堡城隶焉。

这段史料指出明代的卫所有仿效唐朝节度使制度的痕迹,且卫所有地,卫官管辖卫所之内的刑罚、钱粮、赋税等等,其实与州县差不多。从“故宁武初时,虽隶太原,然实则皆卫地也”可以看出,实际上位于府州县境内的传统上称为“无实土”的卫所有些亦辖有部分土

地和人口。

从“国朝初承明制,屯卫如故”可以看出,清初统治者的政策是承明制,卫所也不例外,也被清朝保留下来,后来才开始慢慢裁并。直至雍正三年,宁武所才改为宁武府,偏关所改为偏关县,神池堡改为神池县,镇西卫改为五寨县,宁武府下辖宁武县、偏关县、神池县和五寨县四县。至此,宁武所在清代从所到府的改置过程宣告结束。

三、新卫所的设立及裁并

在清朝,也有设立新的卫所,直至后来才被裁并。例如山西省的丰川卫,清雍正十二年(1734) 置,“兵部议覆,山西巡抚觉罗石麟疏言,山西新平得胜等路边外,地广民稠,实属紧要。请于高庙子地方设卫守备一员,衙门口地方设卫千总一员,归大同府管辖;赤不汉契地方设卫守备一员,后营子地方设卫千总一员,归朔平府管辖,应如所请,从之。寻定高庙子新设卫曰丰川卫,衙门口所曰镇宁所,赤不汉契卫曰宁朔卫,后营子所曰怀远所”。

乾隆十五年 (1750) 裁,“国朝始设卫所,隶府治,乾隆间并卫所,更今名”。

关于丰川卫在清朝被设立和裁并的历史过程,方志中记载较详:

国朝初系蒙古察哈尔正黄、正红旗游牧地,其南毗连民地者,为太仆寺牧场。雍正三年以地土间旷,招民垦种,直隶宣化府张家口理事同知管理。十三年经大同镇总兵李如柏奏,山西口外多有产矿,山场聚匪滋事,张家口厅鞭长莫及,请设卫所员弁弹压稽查。奉部议准。十三年经山西巡抚觉罗石麟奏准,于新平路边外,地名高庙子设立丰川卫,得胜路边外,地名衙门口设立镇宁所,卫设守备一员,所设千总一员,隶大同府管辖。乾隆十五年,因口外种地民人生齿日繁,事务较多,复经山西巡抚阿里衮奏明,将丰川卫、镇宁所裁汰,改设丰镇厅,以大同府分防,阳高通判移驻管理。二十一年改为满洲蒙古旗缺。三十年经察哈尔都统奏请,将太仆寺空出牧场余地,东自哈檀和硕,西至十八儿太,迤长二百余里,召民认恳。三十三年,将通判一缺改为同知,仍隶山西大同府。

从以上史料可以看出,之所以要在雍正十二年设立丰川卫,是因为大同镇总兵李如柏上奏“山西口外多有产矿,山场聚匪滋事,张家口厅鞭长莫及”,所以“请设卫所员弁弹压稽查”。清廷准其议。乾隆十五年之所以要裁并,是因为“口外种地民人生齿日繁,事务较多”,为管理的需要,“将丰川卫、镇宁所裁汰,改设丰镇厅”。又如甘肃省的靖逆卫、安西卫、柳沟卫、赤金所和沙州卫。

靖逆卫置于康熙五十七年;

安西卫置于雍正元年;

康熙五十六年置柳沟所,雍正五年升为卫;

康熙五十七年置赤金卫,雍正五年改为赤金所;

雍正元年置沙州所,三年升为卫。

刘传飞在《清代安西卫、沙州卫设置时间考———兼论沙州所建制的有无》 一文中认为安西卫和沙州所设置于雍正二年,雍正四年沙州所升为卫。关于其建置和裁并的具体过程,从以下史料中可窥得一二:陕甘总督臣杨应琚、总督管甘肃巡抚臣吴达善谨奏,为远檄全入版图、安西已同内地,酌请改设郡县,以资治理事。窃照安西地方,向因远处沿边户口稀少,设立卫官堪以办理,是以前只分设安西、柳沟、沙州、靖逆、亦金五卫,每卫革设守备、千总各一员,并设安西同知、靖逆通判各一员,分辖五卫,以资表率。又设安西道一员,分巡总辖。按之当日情形,措置已甚合宜,今则五卫地方,生聚日繁,田土渐辟,凡经理屯务,抚辑兵民,审理词讼,已非备弁所能料理。且恭逢圣主,德威远播,准噶尔全部荡平。在安西五卫昔时止为关外之藩篱,今日则同内地之阡陌。况安西即汉之敦煌,设立郡县由来已久,然在汉时开设河西五郡,计程不过千余里。今我皇上扩万里之版图,睿略神功远迈前古,而似此附近内地、界当冲要之安西,似宜酌设郡县,始足以符体制而资治理。陈杨应琚与臣吴达善详细札商,并与甘省文武大员悉心讨论,应请将安西等五卫守备、千总各五员悉行裁汰,改为一府三县,将所裁守备各缺于安西城改设知府一员,并将安西、柳沟二卫并为一县,驻扎安西城;靖逆、赤金二卫并为一县,驻扎靖逆城;沙州卫户口较繁,改为一县,驻扎沙州。其所裁卫千总各缺,改为经历兼管。司狱一员随同知府驻扎安西,典史三员分驻三县。又新设府县及经历、典史等官应支俸廉尽裁汰,各卫守、千总原编俸廉,通融合计将已敷用。以及各项事宜统俟饬司详细定议,另疏题明办理外。所有安西五卫应酌改郡县缘由,谨合词恭折具奏,奏祈皇上训示。谨奏。乾隆二十四年七月初一日奉朱批:著一并议奏。钦此。

以上史料显示,当初是“向因远处沿边户口稀少”,所以才“设立卫官堪以办理”。之所以后来要裁并,是因为“今则五卫地方,生聚日繁,田土渐辟,凡经理屯务,抚辑兵民,审理词讼,已非备弁所能料理”,“安西五卫昔时止为关外之藩篱,今日则同内地之阡陌”,因此,乾隆二十四年(1759),靖逆卫改为玉门县,安西卫改为渊泉县,柳沟卫裁入渊泉县,赤金所裁入玉门县,沙州卫改为敦煌县。至此,关西五卫在清朝被设立又再被改设为一府三县的过程宣告结束。

结语

清廷之所以要裁并卫所,首先,自明中后期就已开始设置的卫所“民化”在清朝继续推进,从这个意义上可以把清朝裁并卫所的过程视作为明代卫所整个“民化”进程的完结;其次,清朝有自己的军事制度八旗和绿营,不再需要卫所制度,从另一个意义上讲清廷也不会

允许前朝的军事体系和力量在本朝一直存在,所以尽管清初是暂时保留卫所,其实可以看作是无暇顾及,一旦政权稳定下来,肯定要整顿卫所;再次,清初之所以保留卫所以及后来设立新的卫所,很大程度上是看中它的定边卫民、屯田漕运和发展生产的功能,一旦清廷建立

起自己的国防、屯田和运粮体系和正式的行政机构,卫所也就失去过渡时期的作用,没有利用的价值和存在的必要了;最后,一个一个的卫和所在地方上更像是一种小的割据势力,且卫所之间、卫所与府州县之间会产生很多纷繁复杂的事务和矛盾,且入清以来,卫所军士与

普通民户已无两样,所以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出发,裁并卫所也是有很多益处的。之所以要在裁并卫所的大浪潮下“逆潮流”而行之,设立新的卫所,主要是因为在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边疆地区,设立行政官员会增加地方百姓的负担,而集生产戍守和行政管理于一体的卫所更加便捷和适合,这样既可以守卫边疆,又可以招抚流民,垦辟田土,发展生产和经济,这充分说明了卫所制度在国防上的巨大作用,因而清廷才继续采用这个前朝遗留下来的制度,用来巩固自己的边防。当然,在填补完一段时期清廷有效管理的真空后,待到清廷有精力和实力在这些地区建立州县这样的正式行政管理机构后,这些新设立的卫所同样也会被裁并。清朝裁并卫所的过程也是一个重新调整行政区划的过程,之前一些不合理的地区归属、一直有争议的管辖权问题,在卫所裁并这一波大浪潮之后,都得到了妥善的解决。可以说,之后的行政区划日趋合理和稳定,很多一直到今天都未曾改变。清朝对于卫所的裁并,有利于国家行政区划的整齐划一和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也有利于政府管理和征税征粮操作的便利性,还有利于各民族间互通有无与地区经济和文化交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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