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我市接连发生多起特殊交通事故——驾驶员开启汽车的“自动驾驶”功能,双手离开方向盘,让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自己疾驰,结果造成意外(见12月8日宁波日报民生版)。
关于“自动驾驶”惹祸的话题,近年来屡屡引起热议。“自动驾驶”之所以屡屡惹祸,从表面上看,是驾驶员不了解“自动驾驶”的真面目。事实上,在目前阶段,大多数车辆的所谓自动驾驶功能,其实多为一种口头上的说法。专业的叫法应该是“自动辅助驾驶”或“辅助驾驶”。为此,“驾车族”应该仔细研读这类车辆的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
究其深层次原因,不外乎有二:
一是驾驶员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藐视。《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操作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54条明文规定:禁止分心驾驶——驾驶机动车时,
不应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收发信息、观看电视等分散驾驶注意力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也明确指出: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照理说,每一位驾驶员都应该严格执行《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操作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然而,如今竟有驾驶员开车充当“甩手掌柜”,岂非咄咄怪事乎?
二是对生命价值的藐视。据12月8日宁波日报民生版披露,前方道路正在施工,车载雷达没有及时发现路障,直接撞了上去……所幸驾驶员立即“接管”了车辆,才没有更严重的后果发生。无独有偶,12月2日,在沈海高速慈溪往宁波方向掌起路段,也发生一起因“自动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近些年来因驾驶员开车充当“甩手掌柜”而引发的车祸,屡见不鲜。照理说,每一个驾驶员都应该把这些车祸视为“前车之鉴”,高度珍惜生命价值,绝不充当“甩手掌柜”。然而,如今竟然还有驾驶员冒天下之大不韪地开车充当“甩手掌柜”。这不是对生命价值的藐视是什么?
《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操作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交通安全法》本是交通实践的科学总结,也是用大量鲜血乃至生命换来的教训和成果。如今有些驾驶员竟依然藐视《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操作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交通安全法》,依然藐视生命价值,这是对社会利益和个人生命极不负责的一种表现。现实生活中因驾驶员开车充当“甩手掌柜”而引发的车祸还少吗?用献血乃至生命换来的经验教训,决不可再用鲜血乃至生命去验证。奉劝驾驶员:开车莫当“甩手掌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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