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有网友发视频称,辽宁丹东元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到下班时间,工作人员已经集体离岗在食堂用餐,此前他打投诉电话也无人接听。11日上午,当事人肖先生(化姓)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驱车去市监局之前,他曾拨打该局5次电话无人接听。元宝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此事已上报领导,将彻查(见7月11日极目新闻)。
未到下班时间,工作人员已经集体离岗在食堂用餐。如此“集体早退”,就连一般企业员工也不敢为之,但是,这种“集体早退”,却让辽宁丹东元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集体做到了。可见,在遵守劳动纪律方面,该局的工作人员还不如一般企业员工,发人深思!
不消说,“集体早退”源于“管理松懈”,所以,要杜绝“集体早退”,光靠“上报领导,将彻查”是不够的,重要的是平时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管理,不让“集体早退”再次出现。
机关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是创建良好工作作风的必须,更是践行“执政为民”理念的必须。作为辽宁丹东元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上级部门及其领导,应当象良医治病那样,摒弃“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老皇历,标本兼治这种“集体早退”的作风病,使辽宁丹东元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不能不敢不想“集体早退”,那么,也就用不着等到下一次出现这种“集体早退”后再“彻查”涉事人员。这就需要辽宁丹东元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上级部门及其领导建立健全相关监管制度,尤其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追责制度,从各方面堵漏洞,卡脖子,不给“集体早退”留下任何可趁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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