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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清债务是失信人员企求“出行自由”的根本之道

(2024-01-08 16: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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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按照相关规定,失信人员不允许乘坐高铁、飞机出行,乘坐动车也有限制。照理说,任何失信人员出行都应该放弃乘坐高铁、飞机和动车的打算,自觉执行相关规定。 然而近日,厦门一名郑姓失信男子抱着侥幸心理,冒用父亲的证件乘车,结果被当场识破。最终,郑某因冒用居民身份证被厦门抚州车站派出所依法处以行政罚款800元(见1月8日特区新闻广场)。
       失信人员如何处置“出行限制”,很能检验失信人员的纠错自觉性。生活中,有的失信人员为了早日实现“出行自由”,千方百计还清债务,争取尽快抹掉失信之污点,值得肯定。但是,前文所述失信男子则完全不是这样,居然采取冒用父亲身份证的办法来企求“出行自由”,既实现不了“出行自由”,又增添了弄虚作假之人生污点,难怪被厦门抚州车站派出所依法处以行政罚款800元。“聪明反被聪明误”!
       失信人员企求“出行自由”,最根本的途径是尽快抹掉失信之污点,尽早还清债务。那种宁可背负“老赖”污名,也要冒用居民身份证的企求“出行自由”之道,实际上是一种错上加错、叠加污点之道。希望企求“出行自由”的失信人员,尽早把“冒用身份证”换成“还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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