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台海网/特区新闻广场载:记者在猫眼票务平台上查询发现,厦门市一些电影院已经按观影座位分区定价,与观影座位统一售价的影院不同的是,在购票时,这些影院在选择电影场次的界面中,显示的电影票票价后多了一个“起”字,进入选座界面后,不同观影区域的价格也不一样。譬如像中影星美国际影城罗宾森店,观影座位不同价格就有所差距。随机选择一场电影可以看到,整个观影座位被分为4个区域,有普通区域、优选区域、特选区域,以及黄金区域,最便宜的普通区域座位是23元一张票,而价格最高的黄金座位价格就是32元,中间有9元的价差。
面对观影座位“分区定价”,有些观众按捺不住,发出了异议之声:应该不要有价格区分是更好吧,因为本身(观影厅)就那么一点大,还搞价格区分,没必要。诚然,对于影院的经营模式,观众可以有不同看法,但关键要看影院的经营模式是否合法合理合情。众所周知: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明文指出: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由此而知,“分区定价”经营模式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二、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分区定价的经营模式,打破了传统的定价方式,是影院为了增加利润的一种创新型经营模式。影院为了提高经济收入,为了发展,主动创新经营模式,自然值得期待,无可厚非。
其实,明眼人一看就知,面对观影座位“分区定价”,有些观众之所以按捺不住,并非计较这“中间有9元的价差”——如今这个年代有谁还会为区区9元钱计较?有些观众之所以按捺不住,那是因为他们头脑中还满是传统的定价方式,对这样一种创新型经营模式还一时适应不了。不过,眼前适应不了不要紧,当观众头脑中的传统定价方式逐渐被这种创新型经营模式冲淡,直至淡忘,这些观众自然就不知不觉地适应了。也因此,面对观影座位“分区定价”,广大观众不妨淡定一点。
当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七条也指出: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对观影座位“分区定价”的影院,不在售票前,对票价、分区情况进行公示,让消费者充分了解,自主选择,或者附加一些条件,只有会员才能够购买特定坐席,或者捆绑购买其它产品,才能够购买指定坐席等,观众不仅可以“用脚投票”,而且还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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