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15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正式实施后,
记者近日走访福州多家商超、酒店、品牌门店,发现不到一年,福州大部分的粽子礼盒悄悄“瘦身”了(见6月23日福州日报)。
这真是“令行禁止,立竿见影”。国家有关部门“雷声”一响,商超等企业就下起“雨”来。这与往昔某些企业执行国家有关部门的“指令”时拖泥带水的工作作风形成鲜明的对照。据报道,在福州一家星级酒店,记者看到两款不同价位的粽子礼盒:10粒装的每盒199元、12粒装的每盒398元。两款礼盒均是瓦楞材质,以金色和朱红为主色调,包装层数未超过三层,打开礼盒,就能看见粽子,也没有看到混装其他产品。在福州永辉超市(福州融侨店)内,散装粽子和粽子礼盒集中陈列在商超显眼处,粽子礼盒价位从39元到99元不等,包装简约,大多走喜庆传统风。散装粽子六七个直接装在网兜里,一袋售价12.5元,是商超粽子里的主流……凡此种种,无不表明,福州多家商超、酒店、品牌门店等对实施“瘦身令”抓得很紧,确实有一番新气象。
或许有人问:福州的粽子缘何能“轻装上阵”?答案是:来自于部门监管动真格。譬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某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粽子礼盒可能存在过度包装的问题。经测算,其包装空隙率为49.8%,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商家改正。再譬如福州市各地监管部门广泛运用约谈指导、教育引导、告诫劝导等方式,强化辖区内粽子生产企业、电商平台、重点商超、餐饮酒店等主体责任,促使他们自觉拒绝生产、售卖过度包装的粽子。
由此想到,近些年来,有些歪风邪气,各行各业喊着要刹,刹来剎去刹不住;有些事情,三令五申主张要办,办来办去办不好;为什么?原因或许诸多,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则是部门监管尚未动真格。如果监管部门真正负起责来,哪个推诿不办,阳奉阴违,就动真格的查处哪个,哪有禁而不止的?当然,监管部门虽然不能象“老妈管儿子”那样动辄打骂企业,但是,该责令整改的必须责令整改,该追究经济责任的,还是一定要追究经济责任。这样,是对企业负责,也是对人民事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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