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宁波日报披露:余慈两地杨梅成熟之际,很是吊“吃货”胃口,采摘热兴起。但有人就因此“吃”了罚单,驾驶证9分没了,并且还要被罚200元。6月12日下午,高速交警通报了这起警情,借此提醒广大驾驶员,高速上违停不得。闻此消息,笔者不禁大声疾呼:“违停采摘”者,赶快住手!
叫
“违停采摘”者,赶快住手,这是因为:其一、驾驶证扣9分,并且还要被罚200元。而购买一斤杨梅也不到200元,从经济账看,十分不划算;其二、遵守交通法规,这是每名交通参与者的应知应会,违停采摘,违反交通法规有关规定,玷污了交通违法者的人格品质。从法律账看,也是非常不划算的;其三、根据报道,所幸运的是,前文所述违停车辆尚未酿成事故。假如酿成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从安全账看,更是不划算!
或许有人说:事故不会那么巧地落到自己头上。显然,这种想法,十分危险。有道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有人之所以心存侥幸,就是因为“万一”这个数字极小极小。其实,这“万一”是万万麻痹不得的。设想一下,高速公路上车辆速度非常快,稍有不慎就会引发事故。在摘杨梅的车辆违停之际,一闪而过的车辆不计其数,危险是时刻都有可能发生的。据高速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3月就有过类似警情发生。为什么会这样呢?就是因为肇事车辆认为事故不会那么巧地落到自己头上。换言之,有关肇事车辆也是“万一”的受害者。
交通法规中的条条框框,本是交通实践的科学总结,也是用无数鲜血甚至生命换来的教训和成果。如今有的交通参与者居然轻视它,说什么“事故不会那么巧地落到自己头上”。这种麻痹大意、藐视法规的态度,是对自己和公众生命安全极不负责的一种表现。交通实践中,难道因为图存侥幸心理而造成的事故还少吗?!用无数鲜血甚至生命换来的经验教训,决不可再用鲜血甚至生命来验证。“违停采摘”要不得!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