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宁波日报》报道,胆大窃贼孙某某作案后返回现场“看热闹”被警方抓捕。目前,孙某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赃物已被全部追回。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如今入室盗窃虽已大幅减少,但从安全角度考虑,建议大家换装靠谱的锁具。而有条件的家庭则建议在家中安装监控设备。
显然,这里警方建议有条件的家庭在家中安装监控设备,不是在为监控设备做促销,而是为了切实保障家庭财产安全。因为是否在家中安装监控设备,对保障家庭财产安全的效果而言,确实大不一样:如果有条件的家庭在家中安装监控设备,入室盗窃案犯的作案过程被监控,入室盗窃案犯的作案过程就完全“透明化”,这样警方抓捕案犯就容易得多;反之,入室盗窃案犯的作案过程未被监控,没有实现“透明化”,警方破案就麻烦得多,即便成功破案,也难免一波三折。何况入室盗窃者发现监控设备后,会象小鬼看见钟馗那样退避三舍,不敢冒下之大不韪地铤而走险?这样就有可能使“作案率”大为减少,从而减轻警方的“压力”。
然而,生活中往往有人认为,窃贼没有那么巧地光顾自己家,没必要花钱安装监控设备。这种看法,实在荒谬!有道是;不拍一万,只怕万一。窃贼一天到晚地“踩点作案”,无人知晓他进入哪个家庭,也就是说,哪个家庭他都有可能进入。万一进入你家,而你家又不装监控设备。岂非给窃贼敞开了方便之门?进入你家的窃贼将你家的财物一扫而光。如此经济损失与安装监控设备所花的钱相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矣!
当然,为了确保居民家庭财产安全,有必要让所有的居民实现“有条件安装监控设备”。这就需要有关方面做以下几件好事:一是,有关厂商应尽可能“让利于民”,把监控设备的价格降下来;二是有关社区居委会不妨组织居民集体安装,以便居民以相对低廉的“批发价”来购买;三是社区居委会不妨针对少数贫困户出台“扶贫政策”,启用扶贫资金来帮助贫困户实现“有条件安装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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