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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的用人规矩,该休矣

(2022-09-02 15: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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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教育

  近日,网传深圳某教育公司招聘员工时,要求手机倒数第五位数字不能为“5”,引网友热议。8月30日,该公司员工回应称,此要求是公司老板的要求,并称入职后可以换手机号,如果不同意此要求就不会录用(9月1日每日经济新闻)。
  公司不用手机号倒数第5位是5的人?明眼人一看便知,如此荒唐的用人规矩,失察之处,至少有二:
  首先、手机号码属于劳动者个人选择,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无关。公司强迫劳动者更换手机号码、区别对待劳动者的行为,既侵犯了劳动者个人自由,也违反了平等就业原则,属于就业歧视。《劳动法》明文指出,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如此属于就业歧视的用人规矩,显然与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不尽相符。其次,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企业总想招到本行业的顶尖人才,而顶尖人才未必不用手机号倒数第5位是5的手机。万一有应聘的顶尖人才也使用手机号倒数第5位是5的手机,企业该如何处置呢?假如按照上述属于就业歧视的用人规矩处置,把用手机号倒数第5位是5的顶尖人才排斥在外,那就不利于企业健康发展,反之,坚持就业平等原则,把用手机号倒数第5位是5的顶尖人才收录进来,才对企业健康发展大有裨益。
  由此可见,企业意欲求得健康发展,最好的办法是坚持就业平等,反对就业歧视。否则,就难免陷入“聪明反被聪明误”的误区。这就需要企业不折不扣地执行《劳动法》各项规定。
  荒唐的用人规矩,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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