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经典《孟子》(101)——战国·孟轲著
(2025-12-04 19: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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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教育 |
万章章句上
第二章
万章问曰:“《诗》云:‘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信斯言也,宜莫如舜;舜之不告而娶,何也?”
孟子曰:“告则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如告,则废人之大伦,以怼父母,是以不告也。”
万章曰:“舜之不告而娶,则吾既得闻命矣;帝之妻舜而不告,何也?”
曰:“帝亦知告焉则不得妻也。”
万章曰:“父母使舜完廪。捐阶,瞽瞍焚廪。使浚井,出,从而揜(yan)之。象曰:‘谟害都君咸我绩,牛羊父母,仓廪父母,干戈朕,琴朕,弤朕,二嫂使治朕栖。’象往入舜宫,舜在床琴。象曰:‘郁陶思君尔。’忸怩。舜曰:‘惟兹臣庶,汝其于予治。’不识舜不知象之将杀己与?
曰:‘奚而不知也?象忧亦忧,象喜亦喜。’
曰:‘然则舜伪喜者与?’
曰:“否。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产,子产使校人畜之池。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则洋洋焉;攸然而逝。’子产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校人出,曰:‘孰谓子产智?予既烹而食之。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难罔以非其道。彼以爱兄之道来,故诚信而喜之,奚伪焉?”(待续)
〔文本来源:中国华侨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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