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科技与垄断(二)

(2022-11-02 16:24:01)

作为普通人,要想赢得创新这项人类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头脑竞赛的话,就必须像组织靠拢,换句话说,就是进入一个具备创新能力的组织。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越往后走,个体式的创新和突破将愈来愈困难(当然并不是说没有,只是需要更大的天才或天赋),而更多的成果将以组织式或集团式的成果呈现出来。所以,在一个组织内部,如果沟通和协调优秀的话,即使是一群普通人共事,也是可以创造出一些实际成果的。

 

       那么什么样的组织在科技领域更容易出现创新成果呢?当然是垄断型的组织。事实上,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的创新主体是各类大小不一的公司,它们既是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市场主体(即中流砥柱),也是最具活力和动力的创新主体。所以,现代社会中,在科技领域最具有创新和创造力的垄断型组织就是垄断型科技公司。因此,我国应该花大力气鼓励科技公司的技术垄断或者市场垄断等等一切垄断形式,因为这样只会大大加快我国在科技方面的追赶进程,缩短追赶时间。

 

        有人可能会马上提出,中国出台了《反垄断法》,接盘侠的这种大力提倡垄断的行径岂不是和相关法律背道而驰么?非也。请记住接盘侠提倡的“垄断口号”是大力鼓励“垄断型科技公司”的垄断,而不是大力鼓励所有公司的垄断,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就是具体执行人在操作《反垄断法》时,必须将科技型公司和传统型公司区分开来,前者鼓励垄断,后者打击垄断,为什么呢?这样做不是显得很不公平吗?

 

          大家都知道创新是个好东西,且创新的风险是巨大的,尤其是在市场经济的环境当中,一招不慎,粉身碎骨。传统型行业已经具备了成熟的产品或服务,具备了成熟的商业模式或盈利渠道,无非就是在管理和营运上面下功夫,虽然也不排除传统型行业出现的各式创新,但这种创新是基于一种成熟母体身上孕育出来的,准确地说是自然生成的瓜熟蒂落式的创新,试错成本低且扛得住失败,所以整体上风险小。如果这些行业中出现了垄断型公司,那么必定会破坏市场经济规则,不利于市场的公平竞争与合作。

 

          而科技领域的游戏规则就大大不同了。科技的本质就是自我否定,用更好的产品和技术去否定上一代的产品和技术,这个就是创新。这种创新的周期长投入大,而且未来不可预期,它们并不像传统行业那样不论成功或失败都是“未来可期”的。所以,这种超大风险的创新活动就必须给予超大型的回报,否则市场经济中,谁愿意为他人做嫁衣裳,大家又不傻。而最符合这种超大型回报的待遇就是国家出台法律法规,允许并大力提倡科技领域的垄断,让付出者获得垄断型利润,只有这样才能让科技型巨头一心一意搞研发,聚精会神谋创新。

 

         中国现在经常提到的一句话就是,我国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越性。但如果国家仅仅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就能够让各类市场主体集中力量去办大事(完成科技领域的赶超)的话,又有何不可呢?这样做既省钱省心省力,还会事半功倍,最关键之处是符合市场经济原则,调动市场经济力量去办大事才是最长久和最可持续的。所以不用担心这样做会破坏市场公平,恰恰相反,中国最需要这样去做。

 

         还有人会说了,国外都搞《反垄断法》,中国既然是国际成员,就不应该冒天下之大不韪。说心里话,接盘侠最讨厌的就是国外怎样中国就应该怎样的这种调调,发达国家没有搞社会主义的,中国不是搞得很好吗?当然,反垄断的概念和法律法规都是舶来品,这点接盘侠毫无疑义。但问题是国人的思路是否可以再开阔些,能否在这方面打破常规去搞一些创新呢?而且反垄断的政策法规容易制造一些产业发展的陷阱。虽然接盘侠目前不敢确定这个似乎陷阱的玩意儿是西方发达经济体的有意为之还是无心之举,但一刀切式的使用是弊大于利的。

 

         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之所以制定出来相关的反垄断法律,那是因为他们是发达经济体,尤其是在科技领域的强悍是发展中国家难以望其项背的,更何况所有的游戏规则都是他们制定的,包括世界的产业布局也都是他们一手操作的,典型的就是东亚的半导体产业布局,就是美国一手操办起来的。前面说到过科技在未来世界中将是决定强国和弱国的一道分界线,也许从经济层面上讲你是发达国家,但如果科技水平不行,依然不算强国,顶多就是一个富国。而富国的命运和出路就是两条:要么抱大腿,要么就挨打。前清王朝的历史版本并不遥远,国人可不能忘啊。

 

        没有科技领域的创新和突破,就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这是必须认清的一个事实。而科技领域的创新又需要巨大的长期投入,要冒超高风险,请问如果不垄断,没有长期的垄断利润去保证的话,谁愿意干呢?请记住,干成一件事的前提是能干成这件事,而能干成这件事的前提是愿意去干这件事。美欧敢于出台相关的《反垄断法》,那是因为他们已经跨过了发展阶段了,通过《反垄断法》可以限制发展中国家在科技领域与他们的竞争。而且接盘侠刚想到一条,由于美欧的产业优势不同,他们在反垄断方面的具体玩法也是各异的(目前只是接盘侠的猜想,究竟是否各异,有兴趣的可以去比较一下,接盘侠也不知道)。

 

        未来,科技领域的竞争就是摆在各国首脑面前的头等大事,而中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将会在未来越来越具有竞争优势,但我们也必须明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不足之处,其中唯一需要优化和改善的地方就是,究竟要集中什么样的力量?怎么集中这些力量?怎么做这方面太深奥,接盘侠只能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至于要集中什么样的力量,接盘侠可以毫不迟疑地回答你:当然是市场经济的力量。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