孰谓莲社之雄才,独许须眉
(2017-03-16 11:00:29)
读红楼,读到第三十七回探春写给宝玉,要起海棠诗社的邀请信──“花笺”时,令人为之一振。其文有男儿之气,文采激扬,格调脱俗,又一个“脂粉队里的英雄”活现于眼前!那经邦济世之须眉度量,那卓尔不群之巾帼异才,令人激赏叫绝!
对于探春理家,大家谈红楼时谈得太多了。在我看来,探春理家,它不只是一个个体事件,从故事里,它不但折射出了曹雪芹的思想,更是把与理家相关的人物的性格和思想都写在其中了。在这里我想谈的就是通过探春理家这个故事,所反映出来的人物思想谈一谈,尤其是对探春本人。
由于凤姐小产不能理事,受王夫人委托,李纨、探春和宝钗一起组成一个“三人团”打理贾家荣国府的日常事务。李纨和探春是贾家的人,一个是已故贾珠之妻,一个是贾政与其妾赵姨娘所生,也是我们所说的贾家三小姐。另外一个就是宝钗,她是贾府的亲戚,是与王夫人同胞姐妹薛姨妈的女儿,与贾宝玉是姑表关系。
受到王夫人委托后,李纨作为寡妇,除了教她的儿子贾蘭读书和管理大观园的姐妹们外,基本是很少理事。因为,他是王夫人名下的大儿媳,在姐妹和姑嫂中,辈份上居长,又同宝玉和姐妹住在大观园,因此,王夫人委托她来参与管事,是理所应当的。李纨青春守寡,第四回写她出场时,曹雪芹就用聊聊数字,把她的性格写尽了。说她“且身处于膏粱锦绣之境,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惟知侍亲养子,外则陪侍小姑嫂相伴,除老父外,余者也就无庸虑及了。”又说她在未出嫁时,在家只读了《女四书》、《烈女传》和《贤媛传》等书。在小说中,曹雪芹是按照“女儿无才便有德”的旧妇女固有的封建思想和观念来塑造李纨这个人物的。在小说第五十五回说她参与理事时,说“李纨是个尚德不尚才的,未免逞纵了下人”,于第六十五回通过贾琏的小厮兴儿的口中,又说她是“大菩萨,第一个善德人”,从这些描写看来,突出李纨作为守寡的身份,一是恪守妇道,二是心肠慈软,三是不爱管闲事,把心思只放在侍亲养子的事情上,其它事情很少过问。小说第六十二回就说到茯苓霜事件,当管家林之孝家的押着五儿去回李纨和探春时,小说是这样写的,“那时李纨正因兰哥儿病了,不理事务,只命去见探春。”这说明,李纨理事只是应个虚名而已。也是符合她为人处事和作为寡妇所恪守的妇道是一致的。我认为,曹雪芹把李纨放在理家这件事来写,其实并不是要写她像凤姐或探春一样,要表现她理家的能力,而是通过写在理家过程中,她的所言所行,所表现出来的思想和性格,重在塑造她的人物形象,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可是曹雪芹又把她放于只有未结过婚的女儿居住的大观园居住,她虽结过婚,但守寡侍亲养子,青春丧偶,却“心如死灰”,在远离俗务的生活中,坚持贞节操守,在竹篱茅舍中度日。因此,即使受王夫人委托理事,对她来说实即是图有虚名,占个名份而已,这就是小说中说她“尚德不尚才”的意义所在。当然这里的“德”,就是封建社会里所谓的女德,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德,也是曹雪芹塑造她作为一个“大菩萨”和“第一个善德人”的形象,所要真正表现的东西。同她参与大观园里姐妹们的诗社一样,她不会作诗或写得不好,但她却自荐自己为社长,只是一种虚应的雅意和无聊的点缀,死水微澜,也是从侧面写出李纨在“心如死灰”的守寡岁月里,生活的清苦和凄凉,连一点的诗意都难以找到,也写出了当时中国妇女在“三从四德”的封建礼教的铚梏中的苦难形象。因此说,李纨参与理家,所折射出来的意蕴是多层次的,通过理家这件事,使她的形象更加丰富起来,在“形如槁木”的躯壳中,增添了一些即将停此流动的“血液”。
那么对于探春和宝钗而言,则不同了。宝钗作为贾府的亲戚,到贾府来投亲暂住是应朝廷待选的,她所表现出来的言行,与她的性格是相符的。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性格在发展,产生变化,当然不是说变形。变化,在本质上的东西没有改变,保持前后一致性。她的性格和外貌,在第四回侧面写她出场时,说她“举止娴雅”,又说她“不以书字为事”和“这母分忧解劳”,在第七回从周瑞家的眼光里看是“穿着家常衣服”,从她母亲薛姨妈口中说她性格古怪,“不爱这些花儿粉儿的”;第八回又从宝玉的眼光中写她的穿着是“一色半新不旧,看来不觉奢华。”她的相貌是“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然后,对宝钗的性格为人又旁写一笔,“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云守拙。”都加以定评和描写;第二十二回通过写贾母出钱为她过生日,又借贾母之口加以定评,说她“稳重和平”;到了第五十五回,又从凤姐口中对她进行一番定评,说她“不干己事不张口,一问摇头三不知”。从以上这些人眼中口中和心中,对宝钗的印象都是不事张扬,内敛少言,稳重自保。当然她这样的性格,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她在贾府生活时间长久了,也会随着时间的变化,与人相处时间长了,对贾府里的人和事熟悉了,解了了,也慢慢发生变化。好多论者都认为宝钗有城俯,世故而且圆滑,此论有点偏,但有一定道理。我则认为,宝钗处世讲和平宽厚,善于处事,同样也是说她活得受人欢迎。又有人说她善于“藏奸”,我认为这些评论,有点偏了。观察宝钗应放在曹雪芹写作的时代和宝钗所处的环境来进行,不能用现在的眼光去评价。实际上,曹雪芹也是按当时礼制下,把宝钗塑造成一个很规范的女性的。我认为,这并不是她的缺点或不足。她在贾府里,说贾母喜她“稳重和平”,借贾母一评,确也有份量,也很得当。她能容人容物,甚至有时会委曲求全,顾全大局,各方面的关系处理得很妥当。清人朱锡绶于《幽梦续影》说宝钗,“孤洁以骇俗,不如和平以谐俗”,又说“高峻以拒物,不如宽厚以容物。”都是对宝钗个性的最好概括。她的这些个性,同样体现在她参与理家这件事情上,即体现以人为本,以和为贵的做法。与探春的斤斤计较,锱铢必较,连“一个破荷叶、一根枯草根子,都是值钱的。”有迥然的区别。探春重于节俭生利,以利为本,而宝钗则是以人为本,利益是次要的,只有人人得利,才能更好地调动人的积极性,大家积极了,主动了,和睦相处了,才是长远之计,兴家之策。
这两个人的观点差异,可从第五十六回里探春与宝钗的一段对话,即关于年终对各处承包的收成的“年终算账归钱”的问题,两者的看法有分岐:探春认为“如今这园子是我的创新,竟别入他们的手,每年归账,竟归到里头来才好。”探春说的“他们的手”就是总账房,即小说中探春说到的“账房”。如果说盈利了,把钱都归到账房,又被“剥一层皮”,按探春的说法,归到“账房”里,还不如归到“里头来才好”,即探春等人搞了这次承包改革,收益应由她们自己享着,不应交出去,由账房管着。而宝钗与探春不同的是,她的观点是连里面的账房也不用归,即不用如探春说的归到“里头来才好”,单由探春等人自己享着,宝钗认为:“依我说,里头也不用归账。”她的理由是:园子里的各外承包的婆子,她们承包了各处笤箒、撮簸、掸子并大小禽鸟鹿兔的粮食,这些开支都不用到账房去领了,一年到头,也算省了这四百两银子的开支,因此:“虽是兴利节用为纲,然亦不可太啬。总算省上三二百两银子,也不觉得狠艰啬了,他们里头却也得些小补,这些没营生的妈妈们,也宽裕了,园子里花木也可以每年滋生些,你们也得了可使之物,这庶几不失大体。若一味要省,那里搜不出几个钱来?凡有些馀利的,一概入了官中,那时里外怨声载道,岂不失了你们这里人家的大体。如今这园子里几十个老妈妈们,若只给了这几个,那剩的也必抱怨不公道。我才说的,他们只供给这几样,未免太宽裕了。一年竟除了这个之外,每人不论有馀无馀,只叫他拿出几吊钱来,大家凑齐,单散与那些园中的妈妈们,他们虽不料理,他们也是日夜在园中当差之人,关门闭户,起早睡晚,大雨大雪,姑娘们出入,抬轿子,撑船,拉冰床,一应粗糙活计都是你们的差使。一年在园里辛苦到头,这园内既有出息,分内也该粘带些的。还有一句至小的话,索性说破了,你们只管了自己宽裕了,不分与他们些,他们虽不敢明怨,心里却都不服。......,叫他们也得些便宜,你们有照顾不到的,他们就替你们照顾了。”宝钗的话引得长了些,但为了讨论问题,恕我引多了。宝钗的意思:一是一年省下来的钱也不多,免得这些婆子艰涩,失了贾家作为大家的体统;二是她们一年到头也辛苦了,如归账到外头账房上,不得些贴补,她们会怨声载道,不利于管理和调动她们的积极性。这些,体现了宝钗是以人为本,宽厚待人,不像探春只想到利,想到节俭而失了人心。这就是他们两个理家改革时,表现出来的不同的做法和理念。
第五十六回回末,戚序本有脂批说:“探春看得透,拿得定,说得出,办得来,是有才干者,故赠以‘敏’字。宝钗认的真,用的当,责的专,待的厚,是善知人者,故赠以‘识’字。”探春有才识,她的才在干炼,说干就干,这次的改革就是个例子;她的识在于看得远,看得透。当贾家上下都沉湎于醉生梦死之时,她却说出这样锥心的话语:“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起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呢!”又说;“咱们倒是一家子亲骨肉呢,一个个不像乌眼鸡,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但是,探春最终为了家族的利益,不得不远嫁,如断线的风筝,一去不回。“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艦,千里东风一梦遥。”她的悲剧在于她生于末世,不在于她的才,如曹雪芹生不逢时一样,也是与红楼诸钗同一样的结局。
探春既有玫瑰花的“又红又香,无人不爱”的女儿脂粉柔情,又有玫瑰花“有刺戳手”的男儿须眉本色。
写处于末世的时代,在红楼中的表现,或者说缩影,就是贾府已岌岌可危。而凤姐已小产,对于她来说何尝不是一次抽身躲祸的好时机?她与平儿的对话,就说“一家子大约也没个背地里恨我的。我如今也是骑上老虎了,虽然看破些,无奈一时难宽放。”凤姐有杀伐之机,也是个“聪明忒过”的人,她是贾府中的大管家,但因贪婪和陷得太深,欲罢不能,欲退不得,执迷不悟,骑虎难下,只得在无可奈中硬撑着。小产时,探春与李纨、宝钗受命于危难之时,何谈容易?凤姐与探春比,正如凤姐说的那样,“他虽是姑娘家,他心里却事事明白,不过是言语谨慎,他又比我知书识字,更利害一层了。”探春胆大心细,敏锐有识有才,但比凤姐更利害的还在于她的德,超过凤姐,即不贪财害命,这是她过人之处。在贾家四春中,元春自是富贵地位高,其次就是探春了,那是迎春和惜春无法可比的。凤姐利害,都让她三分,何况其他人呢?王夫人是看重她的,只是碍于赵姨娘的面子,才表面上显得淡淡的,但内心是爱她和疼她的,要不然怎么会委以理家的重任?她也一心向着王夫人,在第四十六回贾赦图谋娶鸳鸯做小老婆事败后,贾母怒责众人,是她站出来为王夫人辨白。第七十三回贾母责罚众婆子时,是她站出来申辨。她的胆量是贾家女流之辈中的佼佼者。她敢向宝玉、凤姐等“作法开刀”,连自己的生母她也从公行事。她的气量宇度,不是那时的区区女子可比!凤姐小产,借机推祸于探春,凤姐也是识人的,于第五十五回,她在平儿面前,对李纨、宝玉、贾环、贾籣、迎探惜和黛玉与宝钗,一一进行了分析,于人于心,了如指掌,可谓知己更知人。但她所处的境地也正如她所说的:“若按私心藏奸上论,我也太行毒了,也该抽头退步,回头看看了。再要穷追苦克,人恨极了,暗地里笑里藏刀,咱们两个才四只眼睛,两个心,一时不防,倒弄坏了。”可是探春也只是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家,再加上她的庶出出身,使她有力不能出,有才不能尽用,何况凤姐乎?第五十五回回末戚序本有批说:“噫,事亦难矣哉。探春以姑娘之尊,以贾母之爱,以王夫人之付托,以凤姐之未谢事暂代数月,而奸奴蜂起,内外欺侮,锱铢小事,突动风波,不亦难乎?况聪明才力不及凤姐,权术贵宠不及凤姐,焦劳弥缝不及凤姐,又无贾母之爱,姑娘之尊,太太之付托,而欲左支右吾,撑前达后,不更难乎。士方有志作一番事业,每读至此,不禁为之投书以起,三复流连而欲泣也。”不说批者,就是读者读至此,都为之叹息,生不逢时,这就真是悲剧的根源吗?有论者,把探春理家后,第五十九回以后发生的茉莉粉、蔷薇硝和玫瑰露、茯苓霜等事,都归责于探春,我认为,这似乎不太妥当。这是不顾当时贾府已处于末世的环境,不考虑探春的出身、姑娘家的身份等诸多因素的制约,而一味责备,这是对探春的不公平。同时,又说她在生母面前,特别是自己舅舅赵国基去世,照公办事,支付丧银时,说她不看生母而克薄。其实,想一想当时探春的身份和处境,如果她真的徇私照顾了自己的生母和舅舅,她可是真的被人看轻看小了!这正是探春与凤姐不同之处,探春这样做,她不贪不私,她的德超过凤姐,这不正是她的可贵之处吗?难怪脂批叹息:“士方有志作一番事业,每读至此,不禁为之投书以起,三复流连而欲泣也。”真是难呀!她的不得已,有谁能理解?我倒是佩服她的无私和勇气!“孰谓莲社之雄才,独许须眉。直以东山之雅会,让余脂粉。”第三十七回她写给宝玉发起海棠诗社的花笺邀请信,脱尽尘俗,有英豪之气,读来既有口留余的秀气,又有气势夺人的男子度量。如果说黛玉之才在逸,宝钗之才在于博,而探春才在于气,有“士”之雅和高,又有志气高远男儿的阔朗豪迈。使人想起抄检大观园时,她大开院门,秉烛而待的气势,更又有给王善保家的掴耳光的爽快和胆量,令人拍案叫绝!探春是一朵艳丽带刺的玫瑰!
但是,当她理家,生母作难,她雄心壮志每每受挫时,内心的苦楚却是无人能够体味的。她流泪的瞬间,又令人柔肠寸断,又透出一股闺阁裙钗的秀气。一个未出阁的女孩儿家,又何以用柔软的双肩,怎么能托起这岌岌可危的大厦?泪水是她的委屈,是她的无奈,是她的柔情,谁人能懂,谁人能解?“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定早走了,另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一肚子的辛酸委屈,身为庶出,又是未出阁的姑娘家,何以种种限人不得己志?古之英雄志士,词客骚人,尚是“有命无运”,何况如此一庶出女子乎?难怪脂批说“今又被作者将此一把眼泪洒与闺阁之中。”曹雪芹又说“一把辛酸泪”,红楼一哭,是哭天下有志之士,壮志难酬,饮恨终生!当她“可以出得去”时,不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抱负,而是断送自己的青春和梦想,为了家族的利益,竟如断线的风筝一般,有去无回,这就是悲剧!“告爹娘,莫把儿悬念……,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声口如闻的哭诉,是哭命运无奈,是哭命运不公?读来令人满眼噙泪,不忍卒读!这又是探春作为一朵玫瑰花又红又香的一腔女儿柔情。
在红楼中,悲剧的表现有种种:有爱情的不自由,有个性的束缚和禁锢,有人生的理想不能实现。诸如此类,各各不同,但结局却是殊途同归,都是“有命无运”的宿命。我们无法给出曹雪芹为什么在小说中,用特笔写探春理家的目的和答案,但至少探春理家,显示出她非凡的气派和才识,如果说她的表现与当时的社会也是格格不入的话,那么宝钗则不同,李纨也是一样,宝钗和李纨按当时社会的礼制的规范来看,都是很规范的女子,但都同样进入“薄命司”。宝钗在这次参与理家时,所表现出来的,正如脂批所说的“待的厚,是善知人者。”所讲的正是她一贯来的处世之道,做人如做事。宝钗后来与宝玉走进了婚姻的殿堂,是那个社会所谓的“金玉良姻”,然而良姻不良,遵循着那个时代的规范生活着,但最终还是进入“薄命司”。探春的悲剧令人惋惜和赞叹,而李纨和宝钗的悲剧则令人同情和可悲,但其本质都是一样:即是不幸的。这就是曹雪芹所谓的“万艳同杯(悲)”和“千红一窟(哭)”吧!。
2016年1月29日晚南宁蜗居痴红轩。2016年2月11日农历正月初四晚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