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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检验报告中的常见问题

(2021-05-10 14:05:17)
标签:

起重机械

检验报告

检验记录

常见问题

报告出具

分类: 工作业务

起重机械是现代生产中常用的特种设备之一。因为它的生产运行关乎到人身和财产安全,所以国家要求对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和投入使用后进行检验,具体来说有型式试验、监督检验、首次检验、定期检验等。目前,起重机械检验主要的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TSG Q7002-2019《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则》、TSG Q7016-2016《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5-201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检验人员需要对照检验规则中的项目、内容、方法和要求,科学实施检验,并客观、公正、及时的出具检验报告。由于主观及客观因素,检验人员出具的起重机械检验报告难免会出现一些差错。本文汇总了起重机械检验报告中常见的问题,与大家共同交流探讨,以期进一步提高检验报告质量,促进特种设备安全。

一、超范围检验

起重机械的检验,应当由经依法核准的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机构在依法核准的范围内开展检验工作。检验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检验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之内。

超范围(资质)检验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实施,已经基本杜绝,但社会上仍有极少数机构为了一己私利,心存侥幸,存在该行为,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高度重视检验检测监管工作,近日制修订《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修正案)》两部规章,明确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对所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责,并明确除依法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外,还须依法承担民事、刑事法律责任,进一步强化对检验机构及检验人员的职责范围进行管控。

二、检验依据有误

近年来,起重机械方面的法规、技术规范越来越完善。检验规则亦随之不断修订更新,而部分检验机构未及时跟进,未对检验流程及作业指导书进行调整,未对检验人员进行宣贯,以致检验依据出现错误,出具报告时沿用旧模板格式,造成检验项目未按要求实施的问题。

例如TSG Q7016-2016《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1号修改单,于202061日起施行,经拆卸后再次安装的流动作业的门式起重机及架桥机不再实施安装监督检验,应当按照《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的要求实施定期检验,出具定期检验报告,而有的检验机构仍出具监督检验报告。

再如今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51日起,新出厂的桥门式起重机应当同时安装两种不同形式的高度限位装置,如重锤式、断火式、压板式高度限位器等任意两种。这就要求我们检验机构及人员及时接收并理解通知,更新检验作业指导书及报告书模板,以适应国家主管部门的要求。

三、检验项目或多或少

检验项目的多少,是按法规要求,根据起重机的实际类型而制定的。起重机械检验规则的附件中都附有通用的报告样式,但是针对具体的起重机机型,在一些特殊的检验项目上会出现多项或者漏项问题,这取决于检验人员甚至检验机构的认知能力。检验项目过少,就会漏项失职;检验项目多余,就会画蛇添足。

1、检验项目少(不齐全)

例如需要安装监控管理系统的大型起重机械,在检验报告中缺失该检验项目。其他易出现漏检的项目主要有:露天作业起重机设抗风防滑装置、在主梁一侧落钩的单主梁起重机设防倾翻安全钩、起升高度大于50米的露天工作起重机安装风速仪、跨度大于40米的门式起重机设置偏斜显示(限制)装置、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起升机构须设电动机定子异常失电保护及超速保护装置。

2、检验项目多(繁冗余)

在检验过程中,起重机械自身没有的装置或功能,在报告中却出现了。如全封闭的防爆制动器、具有三合一机构的制动器和制动电机中的制动器,由使用单位负责检查、维护、更换,在检验报告制动器零件项应该填写无此项。其他常见的多余项有:电动葫芦采用按钮站操作,多了零位保护功能;起重机起升机构未采用电动葫芦,而有了导绳器的检验项目;起重机定期检验一般进行空载试验即可,动(静)载荷试验就不用了。

四、检验记录问题

检验记录体现了检验人员的主观行为,出现问题比较多,而且集中。TSG Q7015-201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第14条规定:检验时,检验人员应当进行记录。检验记录应当具有可追溯性。有具体数据要求的定量项目,记录实际测量数据;无量值要求的定性项目,用文字描述检验结果;需要列表或者附图的,另列表或者附图。

常见的问题有:

1、检验记录填写不齐全,有空白项,无唯一性标识,书写潦草,乱涂乱改,未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2使用不合规的圆珠笔、铅笔签字或作图。

3、检验记录未填写实测数据、表述不准确。

4、检验记录中计量单位不统一或者引用单位错误。

5、检验记录与检验报告项目不对应,结果不一致。

6、检验记录中,检验项目结论不正确。可能的原因:仪器设备精准度有问题,计算依据有误,检验人员自身能力限制。

五、检验报告判定结论有误

检验报告结论综合判定原则如下:

1、规则规定的检验项目全部合格,综合判定为合格

2、规则规定的检验项目有不合格项,并且无法整改的,综合判定为不合格

3、规则规定的检验项目有不合格项,可以通过整改达到要求的,允许进行整改,并且在双方商定的期限内完成;使用单位整改并且自检合格后,应当申请原检验机构到现场复检,复检时所有检验项目合格,综合判定为复检合格,复检时检验项目仍有不合格项,综合判定为复检不合格;使用单位逾期未整改的,综合判定为不合格

在实际检验工作中,各检验人员把握的尺度不一样,存在检验报告综合判定的结论偏差。个别存在问题的起重机械,检验人员碍于人情,不坚持原则,放任问题,出具合格检验报告书,导致安全隐患。

六、报告中的时间问题

1、报告出具不及时。根据检验规则的要求,检验机构应当在现场检验工作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出具《起重机械检验报告》。由于检验工作繁忙等原因,检验报告被延期,未能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

2、报告出具超前。由于检验人员的疏忽,存在检验记录日期滞后于检验报告的出具时间。

3、注意检验规则规定的时间节点问题。例如:《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第4条,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日期以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首次检验、停用后重新检验的检验合格日期为基准计算,下次定期检验日期不因本周期内的复检、不合格整改或者逾期检验而变动。

再如,《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第23条,附件B中在用的大型起重机械,其定期检验日期在201811日之后的,定期检验时应当执行规则中有关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要求。

七、检验报告缺乏防伪性

检验报告应当经检验、审核、批准人员签字,加盖检验机构专用章或者公章。检验报告生成以后,应当具有唯一性标识,带页码。

近年来,随着网络大数据的发展,检验机构开始为受检单位发放电子版的检验报告。电子文件也要考虑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加强防伪性,以防被复制利用。

八、特殊情况未及时上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53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在检验、检测过程中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立即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

根据《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报告》第19条,在使用登记地使用的起重机械,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或者复检不合格的,检验机构应当将检验意见书(2)及时报该起重机械的使用登记机关。在非使用登记地使用的起重机械,检验机构应当将报告报该起重机械的使用登记机关备案;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或者复检不合格的,检验机构还应当将检验意见书(2)及时报使用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情况,一定要及时汇总上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组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进行监督抽查,督促整改,促进特种设备安全流程闭环。

九、检验中的设备问题

常见的设备问题有:

1、检验设备未经检定或校准,造成检验数据失准。

2、检验中未采用检验设备,或者实际检验设备与检验报告中的设备不对应。

3、选用的检验设备不符合检验规则或者检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4、检验设备精度要求不达标。如便携式测距仪精度应为±1.5mm,测厚仪精度应为±0.5%

5、同一设备在同一时间出现在不同域的多个检验现场。

十、报告的格式问题

TSG Q7015-201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6-2016《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02-2019《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则》附件中,均提供了统一样板格式的检验报告。报告模板是按照检验规则中起重机械应当进行的全部监检项目及其内容编排的,检验机构应当针对不同类别、品种的起重机械,根据规则中规定的该种类、品种起重机械应当检验的具体项目和内容进行编制和填写,序号可以重新排列,保留项目及其内容原编号。

模板报告中的6个“注意事项”,是对我们报告出具的统一要求。

1、报告是依据《起重机械**检验规则》,对起重机进行**检验的报告。

2、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无效。

3、报告无检验、审核、批准人员的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核准证号、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

4、报告一式*份,由检验机构、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申请单位)分别保存。

5、受检单位对报告结论如有异议,应在取得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向检验机构提出。

6、报告对检验时的设备状况负责。

起重机械检验过程中,还会存在无检验任务单、未按作业流程顺序操作等质量保证体系问题,也需要检验人员的注意。

综上,检验报告是检验机构的终端产品,是检验水平和检验能力的直接体现,具有法定效力。检验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引起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的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大家只有切实履责,一丝不苟,实事求是,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出具完成检验检测报告,才能有效为特种设备保驾护航,实现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TSG Q7002-2019《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则》

3TSG Q7016-2016《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

        4TSG Q7015-201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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