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古龙笔下的绝世剑客(二)
(2017-02-21 23:05:18)分类: 随便聊聊 |
第三组:白衣客、紫衣候、锦衣侯
白衣客,孤身仗剑,从东瀛远道而来,为寻求武道精神而挑战中原武林各大高手。
“十月初七,青鹤柳松,十月初八,双环赵士鸿,十月初九,八仙剑李青风,十月初十,八手镖金非……”一时中原众高手皆败在其为一剑夺命的绝命剑法所败……一时间,“白衣剑客”简简单单四个宇中,便似已含有不知多少神奇,魔力,足令风云激荡,山河变色!最后,中原群雄只能请出武林泰斗紫衣侯出战。
纵观全书,白衣客的剑法虽然不是最完美的——它还是有破绽的,但绝对是最实用的,这种剑法的特点是删繁为简,在白衣客的剑上是看不到精妙的招术的,有的只是稳、准、狠、快,有的只是一击毙命,似乎白衣客的灵魂都注入这一击必杀的剑术之中。“清平剑客”白三空可算是中原仅次于紫衣侯的剑术大家,但在白衣客的这种剑术下,也只有败:
“白三空剑法本以清丽流动见长,这一剑正是他得意之剑法,端的清丽绝俗,流采照人,虽然仍以护守眉心为主,但招式间已藏有极为凌厉的攻势,迫得白袍人连绵不绝的后退,众人但觉眼前一亮,震天价喝起彩来。
哪知四下彩声方起,突有一缕夺目的光华,自白袍人身后直刺而出,但听“呛”的一声轻响,声如龙吟,接着,一溜青光,斜刺飞出,“夺”的刺入枯树干中,竟是半截青锋,而白三空掌中剑亦已剩下半截,身形跟跪后退几步,惨笑道:“好……好剑……”
“法”字尚未出口,仰天跌倒,眉心鲜血泊然,白袍人掌中六尺长剑,剑尖仍在不住轻颤,鲜血一连串滴下,他冷摸的目光,凝注着自剑尖滴落的鲜血,披散的长发,在风中飞舞,神情仿佛十分寂寞萧索,而天地肃杀,四野寒意也似更重了。”
虽然,白衣客到中原后杀了不少高手,但他毕竟是一名剑客,他的每一场胜利,都是靠其盖世的剑法取得的,所以他虽是武林群豪之公敌,但又令人不得不对他生出一种英雄崇拜之心。最后,他与紫衣侯一战的确是惊天地、泣鬼神(相比之下最后一回的决战倒是写得毫无精彩可言,想必这是古龙作品的通病):
“这时情势已更是紧张,紫衣侯与白衣人各自踏着一截船头,浮立在海浪之上,相隔又是越来越近。
海上风浪如山,金波万丈,这一紫一白两条人影立在万丈金波上,看来当真有如天府飞仙,凌波虚渡一般。
群豪直瞧得心动神驰,片刻便回复死寂,再无人敢大声喘一口气,只闻心跳之声,喀略不绝,人人俱是汗透重衣。
突见那万丈会波上,又闪耀起万丈金光。
金光闪动,急如飞蛇闪电,在一刹那之阅,紫衣侯与白衣人掌中剑已各各急攻三十余次之多。
群豪但见剑光闪动,哪里还分辨得出剑势?人人腔于里一颗心都平白提了起来,在这刹那阀,竟是没有人呼吸得出。
突听一声龙吟,响彻海天。”
最后,白衣客以半招之差而败给了紫衣侯,但紫衣侯却由于此战重伤而身亡,所以说,这一战最后到底是谁胜了呢?难说……而我想说的是,本书的主角方宝玉实际上并不具备一个剑客的特质,他最后之所以能战胜白衣客,主要是因为他是主角,如此而已。
在白衣客到中原后,大肆屠杀中原高手,这对中原武林来说简直是一个灾难。如果说当时还有谁能化解这场灾难的话,那就只有中原武林泰斗:五色帆船的主人——紫衣候。
紫衣候是剑中的王者:神秘的行踪,潇洒的行事,神一般的剑法,公侯般的气度,纵是他未曾与白衣人一战,也足以成为一个不朽的传奇。何况还有那样的一战!
由于白衣客到中原后未逢敌手,他又一生探求武道,竟生出“东海之滨,望有人以三尺长剑,赐某一败”愿望,而紫衣侯就达成了他的这一愿望。
紫衣侯是当时的剑术奇才,他于天下各派剑法无一不晓,无一不精。常言道:博而不精。但紫衣侯打破了这一道理,因为世上还是有天才的。同样的招术,甚至是平平无奇的招术,在紫衣侯手中使出来却是妙用无穷,就只这一招,已够普通人学上一生。因为他能将这许多种不同剑法中之精,融在一招之中。如果说白衣客的剑术是将“简”发挥到极处的话,那紫衣侯的剑术就是将“精”发挥到了极处。那么“精”和“简”到底哪个更胜一筹呢?这个连古龙本人也不能作出回答,所以最后两人较量的结果是:白衣客在剑招上输了半招;紫衣侯被白衣客震伤而亡。或许古龙本不想让二人真的分出高下吧:紫衣侯扛负的是中原武林的荣辱兴衰,白衣人追寻的是对人武道极限的突破,而紫衣侯用生命换来的悲壮的半招之胜,似乎也反映了作者对于孰强孰弱的犹豫,无论紫衣侯,白衣人,他们对于"道"的追求,也许只是道路上的差异。
如果要说世上还有谁在剑道境界上比上述两人还高的话,那就只有紫衣侯的师兄——锦衣侯周方。
锦衣侯这个人一开始是从紫衣侯的口中为人所知的,通过紫衣侯的口述,可以了解到,他的这位师兄在剑术修为上,比他还要高。且看紫衣侯如何说:
“别人见我终年飘流海上,只当我必已厌倦红尘,其实红尘中实多我们留念之事,我之所以飘流海上,只因我昔日曾败在一人剑下,是以永生不愿踏上陆地。”
“那人中乃我之师兄,小时与我同门学艺,别人都当我剑法无双,其实他剑法才是天下第一!”
但是旁人不理解:“侯爷之剑法,已特天下各门派剑术中之精萃熔于一炉,实已登峰造极,无可比拟。”
但看过这段就会理解:
“普天之下,各门各派剑法中之精妙处,我无一不熟记在心中,但我那师兄,却比我更胜一筹!只因我虽将天下所有剑法全部记住,我那师兄也能记得丝毫不漏,但他却能在记住后又全部忘记,我却万万不能,纵然想尽千方百计,却也难忘掉其中任何一种。”
“我那师兄将剑法全部忘记之质,方自大彻大悟,悟了‘剑意’他竟将心神全部融入了剑中,以意驭剑,随心所欲。虽无一固定的招式,但信手挥来,却无一不是妙到毫巅之妙着。也正因他剑法绝不拘围于一定之形式,是以人根本不知该如何抵挡,我虽能使遍天下剑法,但我之所得,不过是剑法之形骸,他之所得,却是剑法之灵魂。我的剑法虽号称天下无双,比起他来实是粪土不如!”
旁人听后,还是有些想不通:“既是如此,何不清他与那白衣人一战?”
紫衣侯解释:“我那师兄清静无为,从不与人互争胜负,十余年前我便想尽各种方法,定要逼他与我一战,他被我逼得无奈,才要好好胜我一场,好教我莫再纠缠。但他仍怕伤了我,是以剑上并未贯注真力。但……唉,但我那时性子偏激好胜,竟在败了一招后想以真力挽回些颜面,我那师兄……他……他便在骤出不意之下,被我所伤,但他怕我伤心,仍是强自支持,不露形色,含笑别我而去……后来……在归途中,我那师兄竞遇着了生平唯一仇家,那时他身受内伤,全身真力已十去七八,自不是别人敌手,勉力一战之下,虽以无双之剑法格对方惊退,但却又中了别人暗算,奔出数里外,便自毒发,我那师兄实是绝世奇才,在那般情况下,还是设法将毒解去,但……但池性命虽仍保全,一身武功竟从此散去,虽通绝世剑法,却从此无力使出。”
幸运的是,周方虽不能自己出手,但还可以教徒弟,而本书的主角方宝玉有幸学到了他的绝世剑法:师法自然,以无胜有。
无招又如何胜有招呢?——无中生有!
不管是白衣客简到极处的剑术,还是紫衣侯精到极处的剑术,都还是有固定招的,所以这两种剑术虽好,但还是不及锦衣侯无中生有的一招,所以,白衣客七年后再到中原就败了,而且是彻底的败了,虽非锦衣侯亲自出手,但是他的确是败在锦衣侯的剑理之下。
好,我们第三缉就聊到这里,第四缉再见^^
第四组:阿飞、荆无命
阿飞,是古龙塑造的比较成功的角色,从某种程度上讲,要比李寻欢真实。而古龙所讲的“多情剑客无情剑”指的也是他。刚出道时的阿飞,是一匹狼,无情的狼,犀利的狼,无所畏惧,而他的剑也是无情的,旁人但见剑光一闪,对手就已经倒下,记得阿飞刚出场时的情节:
“少年道:“我的剑不是用来削蜡烛的。”
白蛇道:“那你这把破铜烂铁是用来干什么的?”
少年的手握上剑柄,一字字道:“我的剑是用来杀人的!”
白蛇格格笑道:“杀人?你能杀得了谁?”
少年道:“你!”
这‘你’字说出囗,他的剑已刺了出去!
剑本来还插在这少年腰带上,每个人都瞧见了这柄剑。
忽然间,这柄剑已插入了白蛇的咽喉,每个人也都瞧见三尺长的剑锋自白蛇的咽喉穿过。但却没有一个人看清他这柄剑是如何刺入白蛇咽喉的!
没有血流下,因为血还未及流下来。”
此时的阿飞,虽然还算不上是一名剑客,但隐约有一个剑客影子了。
孟子曾经讲过: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阿飞要成为一名剑客,仅有高明的剑术是不够的,还需要经过社会的磨练,所以作者才会安排他遇到李寻欢,遇到林仙儿,遇到荆无命……让他的感情、肉体、武功乃至尊严饱受到挫折,几至于把他置于死地……
但阿飞的幸运之处在于他还有一个好友——李寻欢,所以他最后能够摆脱种种羁缚,解开心理上的枷锁,真正成为一名剑客,这从他击败荆无命,却给荆以活下去的信念可以看出来:
“阿飞又不禁在暗中叹息,他很了解荆无命此时的心情。因为他自己也曾有过这种经历。
也不知过了多久,荆无命忽然走了过来,用一只手托起上官金虹的尸首。他还是没有看别人一眼,慢慢的向外走,眼看已将走出门。
阿飞忽然道:“你不想报仇?”
荆无命没有回头,连脚步都没有停。
阿飞冷笑道:“你不敢?”
荆无命脚步骤然停下。
阿飞道:“你腰上既然还有剑,为何不敢抽出来?难道你的剑只是摆摆样子的么?”
荆无命霍然回身。尸体已落下,剑已出手!剑光一闪,刺向阿飞的咽喉。
他出手还是很快,甚至还是和以前同样快,但也不知为了什么,这一剑距离阿飞咽喉还有半尺时,阿飞手里的竹剑已先到了他的咽喉。
阿飞削了三柄剑,这是第二柄。
他凝视着荆无命,缓缓道:“你还是很快,但不能杀人了,你可知道为了什么?”
荆无命的剑垂下。
阿飞道:“这只是因为你比别人更想死,当然就杀不了别人。”
荆无命本全无生命的眼睛里,忽然露出一丝沉痛凄凉之色,又过了很久,才黯然道:“是。”
阿飞道:“我却能杀你。”
荆无命道:“是。”
阿飞道:“但我不杀你。”
荆无命道:“你不杀我?”
阿飞道:“我不杀你,只因为你是荆无命!”
荆无命的恋忽然扭曲。
他已忆起这句话正和那天他第一次遇到阿飞时完全一样,只不过那天他说的话,现在却变成阿飞在说了。
他仔细咀嚼着这几句话,眼睛里似有火焰燃起,就像是一堆死灰复燃。阿飞凝视着他,忽又道:“你可以走了。”
荆无命道:“走?……”
阿飞道:“你给了我一次机会,我也给你一次……最后一次。”
阿飞瞧着荆无命走了出去,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荆无命以前所给他的,现在他已同样还给了荆无命。一个人的心若已死,只有两种力量才能令他再生。一种是爱,一种是恨。阿飞自己就是靠了爱的力量而重生的,现在,他却要以恨的力量来激发荆无命生命的潜力。他想要荆无命活下去。”
这段情节,可以看出阿飞已不再是过去那个冲动、易骗的少年了,开始成长为一个真正的“剑客”了。不过,阿飞真正是作为一名绝世剑客的形象出现倒不是在《多情剑客无情剑》中,而是在《边城浪子》中,这时候的他,在众人眼里,不过是一个陌生人了:“这个人是个陌生人。这里的人从来没有看过他,也从来没有看见过类似他这样的人。他身上并没有带任何令人觉得可怕的凶器,但他却实在是个可怕的人。……傅红雪一走进来,就看到了这个陌生人。但他忽然发现这陌生人的眼睛已经看着他,就好像早已知道非有这么样一个人走进来似的。被这双眼睛看着时,傅红雪心里居然也觉得有种说不出的恐惧。这陌生人就随随便便地坐在那里,他本来随时都可以一刀割断他的咽喉。他一向知道他的刀有多炔,他一向有把握,但这次他却突然变得没有把握了。这陌生人虽然随随便便地坐在那里,但却好像一个武林高手,已摆出了最严密的防守姿势,全身上下连一点破绽都没有。……现在他已不必用剑,那短棍在他手里,就已经是世界上最可怕的剑。”此时的阿飞,已经能够做到“不战而屈人之兵”了,已经是成为武林中的一个传奇了。
荆无命,一个表面上看上去与阿飞很相象的人,但骨子里是截然不同的。如果
阿飞是一条天不怕地不怕的狼的话,那荆无命则是个影子——上官金虹的影子,他的剑术甚至比阿飞还要高明,因为他比阿飞更懂得杀人,但一开始他只是上官的杀人工具而已,真正使他开始转变为一名剑客的是上官的死,使他找回了自我,开始真正为自己而活,这从上面摘录的那段情节可以看出来。
与阿飞一样,荆无命作为一名剑客的形象也是在《边城浪子》中出现的:这时候的他已经会尊重对手,竟然也开始收起徒弟来:
“叶开接着又道:“而且我还知道,刺伤他右腿的人,就是昔日威震天下的‘金钱帮’中的第一快剑,与飞剑客齐名的武林前辈……”
傅红雪失声道:“荆无命?”
叶开点头,道:“不错,就是荆无命,直到现在我才知道,荆无命为什么将他的快剑绝技,传授给路小佳了。……因为他和丁老庄主比剑之后,就惺惺相惜,互相器重,所以就将丁家一个不愿给人知道的儿子,带去教养,只可惜他的绝世剑法,虽造就了路小佳纵横天下的声名,他偏激的性格,却害了路小佳的一生。”
但是叶开却不知道,此时的荆无命,也学会了去理解别人,去救人,懂得“用刀杀人并不困难,要懂得如何用刀救人,才是件困难的事。”的道理:
”荆无命缓缓道:“我己有多年来曾见到李寻欢了,我一直都在找他。因为我还想找他比一比,究竟是他的刀快,还是我的剑快!”叶开听着,只有听着。但现在我却已改变了主意,你可知道是为了什么?”
叶开当然不知道。
荆无命道,“是因为你。”
叶开又很意外:“因为我?”
荆无命道:“看见了你,我才知道我是比不上李寻欢的。”他冷漠的声音竟似变得有些伤感,过了很久,才接着道:“路小佳只懂得杀人,可是你…你刚才出手三次,却都是为了救人的命!”
刀本是用来杀人的。懂得用刀杀人并不困难,要懂得如何用刀救人,才是件困难的事。叶开想不到荆无命居然也懂得这道理。多年来的寂寞和孤独,显然已使得这无情的杀人者想通了很多事。孤独和寂寞,本就是最适于思想的。
荆无命道:“李寻欢能杀上官金虹,只因为他并不是为了想杀人而出手的,他做的事,上可无愧于天下,下则无愧于人。”
一个人若为了公道和正义而战,就绝不会败。
荆无命道:“百晓生若也懂得这道理,他就该将李寻欢的刀列为天下第一。”
叶开看着他,突然对这个难以了解的人,生出种说不出的尊敬之意。无论谁能懂得这道理,都应该受到尊敬。荆无命也在凝视着他,缓缓道:“所以现在若有人再作兵器谱,就应该将你的刀列为天下第一,因为你刚才做的事,是任何人都做不到的。所以你这柄刀的价值,也绝没有任何兵器能比得上!”
所以,这时的荆无命,已经不但是一名绝世的剑客,也是一名值得后辈小子如叶开之流尊敬的前辈高人了。
好,这次我们就聊到此为止了。
尾声:薛衣人
如果说阿飞代表的是一位刚出道的剑客,初生牛犊不怕虎;西门吹雪代表的是如日中天的剑客,名震天下;那么我今天所说的这位剑客,则是如日幕黄昏,不复当年之勇了,他就是《楚留香》中的天下第一剑——薛衣人。
薛衣人登场时,即已退出江湖,楚留香第一眼看到他时,只觉得他的风度优雅而从容,就像是个不求闻达的智者也像是个已厌倦红尘,隐退林下的名人,神情虽未免稍觉冷厉,但却绝没有露出令人不安的锋芒。楚留香方和他并肩走过还不到三尺宽的小径上也没有觉得丝毫警兆,就仿佛和个平凡的老人走在一起。
通常人一老,就会生出一些嗜好,以寄托精神,薛衣人也不例外,作为剑客,他的唯一爱好就是收集天下名剑:“八方铜剑”、“照胆”等均为他的收藏品。但剑毕竟是兵器,不是用来收藏的,自从薛衣人退隐山林,收集名剑以来,就意味着开始了人生的下坡路。逐渐的,他的锋芒日益被磨砺掉了,还整日要担心有人来偷他的收藏品,还要为家庭琐事而烦心,所以当楚留香第一眼看到他时,已觉得他是个平凡的老人了。
但是,如果谁因此而小看薛衣人的话,那他就大错特错了,虎虽落平阳,但虎威犹在。当他拿起剑时,竟又能恢复当年的神采:
“薛衣人掺着剑匣,似乎忘了身旁还有楚留香存在,他全心全意都已溶入剑中,到了忘人忘我的境界。楚留香忽然发现这老人竟似完全变了。……现在,剑还未出,楚留香己觉得有种通人的剑气透体生寒,这剑气显然不是“剑”发出来的。
这剑气就是薛衣人本身发出来的。在这里他已不再是和女儿亲家闲话家常的老人,一踏入这道门,他就又变成了昔日传闻江湖快意恩仇的名侠。这地方藏的不只是剑,还藏留他昔日的回忆,所以他才绝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到这里来。
他剑光一闪,忽然闪电殿向楚留香刺了出来。
见到中原一点红时,楚留香已觉得他剑法之快,当世无双,见到帅一帆时,楚留香就觉得一点红还不算是天下第一快剑,见到那“白痴”时,楚留香又觉得帅一帆的剑法不算什么了。
但此刻,楚留香才终于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快剑”……
薛衣人这一剑刺来竟来得完全无影无踪谁也看不出他这一剑是如何出手,是从哪里刺过来的。”
在《楚留香》这部书的绝世高手中,石观音胜在招式奇幻莫测,楚留香接不了她八十招;水母阴姬内力雄厚,楚留香接不住她十招;但在薛衣人面前,楚留香竟接不了他一招。这到不是因为他的武功在石观音、阴姬之上,而是因为他的招式、心意与剑合一,是以一击必杀,不然则己败。
但楚留香是聪明人,既然正面较量必败无疑,那他就果断地采用了聪明的方式:“逃”。楚留香的轻功天下无双,他要逃起来,天下没人追得上,薛衣人也不例外。老子曰: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是以楚留香一边逃,一边等对方的士气一而衰,再而竭,最后一举翻盘成功!所以纵然薛衣人号称“天下第一剑”,平生未遇敌手,但这次他承认楚留香胜了。楚留香的确赢的聪明,薛衣人却也能将胜负之事以一笑置之,这份胸襟,这种气度确也非常人可及。是以最后两人惺惺相惜,化解敌意。
纵观古龙一生塑造了无数个剑客的形象,但我觉得,能够称得上是绝世剑客的也只有西门吹雪、叶孤城、谢晓峰、燕十三、白衣客、紫衣侯、锦衣侯、阿飞、荆无命、薛衣人这十人,所以关于古龙的剑客系列,现在基本都已叙述完毕,多谢各位捧场,下回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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