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六大模式及案例分析 -- 土地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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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托管:是指承包方承包地委托农业服务组织或农户代为经营管理,托管双方签订协议,委托方向 受托方支付一定的费用。
托管期间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可以由承包方http://www.andersenworld.com/履行,也可以在协 议中明确由托管方履行。土地托管对于合作社来说,优点:对于你合作社来说,理事长是先收 费,后服务,合作社的利益有保障,不承担自然灾害风险。缺点:农民接受起来慢,而你合作 社挣的是只是服务的钱。就是农民出一定的费用把自己的地托付合作社种植管理(收割单算), 而收的粮食全部归农民自己所有。土地“半托”型合作模式。有的地方也叫菜单式托管。合作 社和农民商量,选择一些服务项目,服务结束后由农户验收作业质量。优点是:让农民接受起 来容易。缺点:选择的多样性管理难,利润点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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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代表:吉林省田丰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
2008 年,田丰合作社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积极探索了土地托管经营模式
合作社的主要做法:同本着自愿的原则,合作社与社员签订土地托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 利义务,构建了农户和合作社的“双赢”模式。
托管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托管土 地农户的权益。农户将土地交由合作社托管经营,获得托管收益。托管收益是粮食产出收入扣 除种植成本费用以后的纯收益。为抵御自然风险,农户需参加农业保险,费用由农户支付,也 可以由合作社代为垫付,结算时扣除。国家发放的各类农业补贴归农户所得。
(2)明确合作 社的土地经营权和义务。
(3)明确农户收益支付方式。秋收以后,托管农户可随时从合作社
结算土地托管收益,收益以现金方式支付,最晚支付时间为农历大年三十之前。如果托管农户
有急用现金的需求,可在秋收前预支一部分,年终一并结算。
合作社统一经营获得规模收入稳定的收入是合作社良性发展的根本保证。合作社经营收入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托管土地增产收入,二是农业机械作业收入,三是生产资料经营收 入。田丰合作社运用土地托管模式,开展集中管理、连片种植、全程机械化作业,降低了生产 成本,提高了农业产出效率。同时,机械化作业有效解放了劳动力,推动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 非农部门转移,增加了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