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1 居住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包括住宅及公寓、宿舍建筑。
7.4.2
1、设置电梯的居住建筑,每居住单元至少应设置1部能直达户门层的无障碍电梯。
2、未设置电梯的低层和多层居住建筑,当设置无障碍住房及宿舍时,应设置无障碍出入口
7.4.3 居住建筑应按每100套住房设置不少于2套无障碍住房(2%)。
7.4.4 当无障碍住房及宿舍设在二层及以上且未设置电梯时,其公共楼梯应满足无障碍楼梯、台阶的有关规定。
7.4.5 宿舍建筑中,男女宿舍应分别设置无障碍宿舍,每100套宿舍各应设置不少于1套无障碍宿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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