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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方言:游街

(2018-06-06 09:31:39)
分类: 文史

天在网上看图:某市公安押解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因为歹人多,很壮观,作者题目写了游街,加了双引号。这个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洛阳人看着“游街”二字很别扭,因为在洛阳,“游街”与“游行”大家还是区别的很清晰的。

 

游街,汉语词汇。拼音:yóu je基本解释:许多人在街上结队游行,旧时为夸耀家中有人中壮元、当大官,现多押着犯罪分子以示惩戒。

 

因为上世纪五十年代后期到本世纪初,活动频多,结队游行在新时代就是政治任务,敲锣打鼓呀、集会呀,大家都习惯思维叫:游行。而针对惩戒罪犯、警示教育的武装押解就叫:游街啦,也是批斗会、宣判后的行动。虽然两者都还可以混淆,但老洛阳人还是区分的很好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法发(200711号)明确规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禁止侮辱尸体”…死刑犯尚且不允许游街示众,何况其他罪犯。

 

看了以上规定,我们明白了吧,“游街”已不许,游行也有规定要报批、审核,因为担心影响交通,还要交警配合…所以呀,以后洛阳人强调很清晰的“游街”是看不到了,这是社会的进步。今天看到的图片新闻是“指认犯罪现场”,不是“游街”,就是感觉动静太大,类似“游街”啦…

 

(文稿由网友“洛阳车人”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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