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宜阳又曝放贷逼死人事件,放贷者是在职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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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法律没错,可相信法律的结果真的比拿起刀要好吗?那可不一定,尤其是高利贷债主是司法人员的时候。
正当“高利贷非法拘禁借款人,逼债过程中凌辱母亲,报警后警察处置不当,致使儿子于欢愤而杀人”事件甚嚣尘上之际,在河南省宜阳县又发生一起类似案件,农民企业家董长流被放贷的县检察院公诉科刘某某逼的最终投河自尽。留下一家老小受尽欺辱悲惨度日。
受害者儿子在父亲被逼身亡后,长达一年多被暴力逼债的过程中没有选择拿起刀,而是和人合伙在村口经营烧烤小吃摊养家糊口,偿还债务。
而前几天发生的一件事,彻底封死了这家人活下去的希望。
受害人的儿子说,他父亲董长流曾任宜阳县锦屏镇高桥村副主任,任职前也资助过不少贫困大学生。其父亲办过造纸厂,砂石厂,免烧砖厂,开过饭店,曾任宜阳县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因为一次意外事故,需要垫付一笔钱,无奈于14年找到了刘某借高利贷短期周转。不料事情出现意外,该收回的款项因故未能收回,而生意由于大形势不好,也是亏损状态,导致未能按时还清高利贷。刘某指示社会人员开始上门闹事,一刻不停的骚扰半月有余。把其父亲逼的投河身亡。
逼死其父亲这事,刘某利用公职身份和司法界的能量一直压着,让其上告无门处处碰壁。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小董也表示会尽快还清余款。
但是由于董长流身亡,刘某某又拒不出示该项借款的出借凭证以及董长流的还款记录。声称就是给了董四十五万,董一分钱都没归还。让小董归还其四十五万。小董不能接受这个数字,想和对方协商走司法程序,对方野蛮拒绝,就是不走正规途径。一心想霸占董家的院子以便享受拆迁款。
这事已经不是简单的经济纠纷了,欠款人被逼死,出借人又不出示充分有效的借款凭证,更拒绝客观的说明已还款项,只是一味的以强制人,妄图霸占董家房产。把董家一门老小逼上绝路。
如果放款人有合法的手续,能证明董长流欠款数额,并且由当地人民法院判决,拍卖董家财产用以还债的话,我想董家也无话可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距离拆迁的日子也越来越近,面对真金白银刘某某再也坐不住了……
夏天马上到了,小董准备在院子里开展烧烤业务,刘某某的父亲刚和小董家达成口头协议,让小董夏天经营烧烤,赚钱还债。没想到开业第一天下午,刘某就安排人开车直接撞进小董店的卷闸门,阻挠正常经营。
烧烤厨师报警,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并未及时处理事件,只是和刘某在一旁轻松谈笑,有围观群众用手机录像,说民警不办正事,刘某指示警察阻止群众录像,小董的表弟气愤不过,在路边捡起一块砖头砸了刘某头部,导致刘某头部流血,还有群众把肇事车辆的后玻璃砸碎了。这时办案民警把小董的表弟、砸玻璃和录像的群众一起带走。把小董的表弟和砸车的群众关进拘留所。录像的群众缴纳了罚款后释放。
在拘留所期间,有位人称王姓局长的警察进去打了董表弟两耳光,踢了几脚,边打边说:让你小子砸我们车,让你小子打我们人!
然后交代不让被拘留者的家属正常探视。
更气人的是,被砖头砸了一下的刘某某在宜阳做了伤情鉴定,结果是不到4厘米,属于轻微伤。但是他作为法律工作者,当时和鉴定单位说了不承认这个结果,必须是轻伤。于是没有签字就走了。扬言要找关系鉴定为轻伤让小董的表弟坐牢!两天以后,新的鉴定结果出来了:轻伤二级。
刘某某得逞了,以此要挟董家。要么给四十五万完事,要么就等着判刑吧!
(作者:假装读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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