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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杂谈-四谈我的梦

(2023-11-08 07:50:20)

 

彻夜梦,全关《六记》。反反复复,还是得罪权威。平生为此,吃亏多多,教训全无,本性难改。

《六记》,“哈”改“吮”,知友说不妥,然。哈,当是哈气,吐口水。小孩开裆裤,贪玩野外,易沾蚯蚓口水,鸭子口水,能消肿,所以有这一幕。

年长思之,二虫之斗,盖图奸不从也,古语云“奸近杀”,虫亦然耶?贪此生涯卵为蚯蚓所哈(吴俗称阳曰卵),肿不能便,捉鸭开口哈之,婢妪偶释手,鸭颠其颈作吞噬状,惊而大哭,传为语柄。此皆幼时闲情也。

中华书局,未改字,译文是:长大之后回过去来思考这事,两个小虫争斗的起因大概是一方图奸,一方不从。古语说“奸近杀”,小虫子也是这样吧?因贪恋这种乐趣,卵吴语通常称阳具为“卵”。被蚯蚓吸得不能小便,女仆们捉了只鸭子让它开口来吸,她们刚一松手,鸭子就伸着脖子作吞咽状,把我吓得大哭,一时间传为笑柄。这都是我年幼时的闲情逸事。

读者明眼人,对错自有定论。权威有错,也很正常。这段文字,不解的有,曲解的有,亵渎的有,作者太冤了。他写的,是幼年经历,农村长大的孩子,多不陌生。沈复文字,叙事抒情,至真至美,充满风趣。明清笔记,我接触如诗词,爱的有限。我愿把《六记》,比作《春晓》,清水出芙蓉。

《六记》,我做了校读,合计27遍,说:“语言之美,冠汉语。”笔者是语言爱好者,平生追求,就是这种语言。我遗憾读得太晚。女儿说,晚读总比不读好。作者语言,清澈像小溪流水,短节奏,能跟句,既精炼,又流畅,段段一气呵成,连接如藕。节有长短,四言为主,六言为辅,多是意连。四言,是汉语基本节奏,四六跟句,是汉语基本行文,作者发挥到极致。沈复,少年失学,读他喜欢的书;老来,写他喜爱的文。事与情,都很平常,贵在真实,自然,和选择;文字表达,不沾八股。科举害死汉语。明清小说,造了科举的反,开辟了新路,才有充满生机的白话。可惜白话文,很快取而代之,一代一代,渐渐忘了祖宗,失了优势。

《六记》,不同于先秦经典,原文几近白话。除了个别冷僻词语,没有异文与难点。书,读来好,才是好。照我读来,是书无需校勘,唯有错字而已。那是排版所致,与作者无关,不影响阅读。所以诸多版本,并不在意。当然,改了,大快眼目。时人翻译,是多余之举,徒增篇幅,丑化文字。

《六记》,是自传体散记,是一生的回忆,多半有日记相佐。往事如酒,贵在储藏,越陈越好。时光的流水,冲去了记忆的杂质,留下的,是纯净有质的事、情、景。作者叙事,抒情,写景,真而美,简而精。文章与语言,可谓双壁,怪不得人读人爱。人生的阅历,灵感的火花,不是人人都有。我几乎读完 J· Galsworthy 的全部小说,没有找到比“The Apple Tree”好的。我读《六记》,情况类似。

《红楼》,博大精深,各人各爱,我取我爱。我认为,《红楼》,总体结构,是游戏设计;细节描写,是生活真实。我爱后者。因此,比起《红楼》,我更爱《六记》。《红楼》语言,好差参差,不像《六记》,全书皆好,除了引用。我有语言癖,曾想摘录《红楼》,像摘录《知堂回想录》,供反复阅读,可惜未成。知堂语言,似取《六记》之神。

论结构,《红楼》精心之至,《六记》几乎没有,风格迥异。人说,孙犁作品,虽则优美,没有结构,我爱他如此。自然不尚结构,结构是人为的。论语言,《红楼》白话,没有文言味,不及《六记》精,但用作对话,《红楼》为好。《六记》适合叙事,不适合对话,其状物,比《乌篷船》更好。

情动不嫌笔简。母子之别,写得那么简,那么真,那么悲,那么感人:逢森忽大哭曰:“噫,我母不归矣!”青君(姐姐)恐惊人,急掩其口而慰之。当是时,余两人寸肠已断,不能复作一语,但止以“勿哭”而已。……解维后,芸始放声痛哭。是行也,其母子已成永诀矣!

父子之别如之:逢森送余至半途,忽泪落不已,因嘱勿送而返。……附有青君之书,骇悉逢森于四月间夭亡。始忆前之送余堕泪者,盖父子永诀也。呜呼!芸仅一子,不得延其嗣续耶!琢堂闻之,亦为之浩叹,赠余一妾,重入春梦。

《六记》,是文言的异类,笔记的龙凤。此书魅力,一在真情,二在语言,皆中读者下怀。难怪出版社,百有五十;有的,两年印刷29次;久旱逢甘霖也。

2023,8,31

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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