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例1、(20+4)×25
=
20×25 + 4×25
=
500 × 100
=
50000
错因分析:
(1)学生受前面“乘法交换律”、“乘法结合律”的负向迁移影响,计算过程的运算符号容易全部写成乘号;
(2)学生对“乘法分配律”的形式、算理没有真正理解、掌握,计算不熟练。
2.例2、32 × (200 + 3
)
= 32 × 200 + 32 × 3
= 6400 + 96
= 614400
错因分析:学生受前面“乘法交换律”、“乘法结合律”的负向迁移影响,计算过程的运算符号容易全部写成乘号。
3.例3、85 × 82 + 82 × 15
= 82 × (85 +
15)
= 85 × 82 +
82 ×
15
= 6970 + 1230
= 8200
错因分析:学生对为什么要把“85 × 82 + 82 × 15”变成“82 × (85 +
15)”还不理解。
4. 例4、125 + 17 )× 8
= 125 × 8 + 17
= 1000 + 17
= 1017
错因分析:学生对“乘法分配律”的运用方法还不熟练,忘了把括号外的乘数去乘括号内的第二个加数。
5. 例5、(80-8)×125
=72
×125
=9000
错因分析:对此题如何简算没有分析就进行计算,还有就是没有掌握125和8的关系。
6、例6、42×125+57×125+125
=(42+57)×125
=99×125
=12375
错因分析:没有审题,丢了1个125,对乘法分配律的运用没有掌握。
纠错措施:
1、后期教学中,将这些错题作为典型错误进行分析,引起全班学生的注意;再举一反三让学生自己出几道类似练习题进行练习,让学生自我检查有没有同样的错误再次发生。
2、让学生进一步理解在计算过程中利用运算定律对原来的算式进行“变式”,目的是为了使计算更加简便,如果回到原来的算式,“简便”的目的就达不到了。同时,再通过一定的“量”的练习进行巩固。
3、加强个别指导,辅之以一定数量的巩固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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