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陈晓蕾律师
陈晓蕾律师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3,918
  • 关注人气:5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实习律师第一次庭审感悟

(2017-04-13 22:31:51)
标签:

实习律师第一次庭审感

(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 陈晓蕾 15081859550)

昨天,我和李爱霞律师到平山县法院开庭。案情基本情况是:20158月,原告陈某的姐姐租赁了某运输公司的汽车用来在婚礼当天接送宾客,原告陈某在婚礼当天坐在该租赁的汽车后排,由于道路颠簸,造成腰部受伤,经司法鉴定为伤残八级。原告陈某因与某运输公司的赔偿金额协商不下,将该公司和保险公司诉之法院。李爱霞作为原告陈某的代理律师,在开庭前已经详细研究了案情,制定了庭审预案,并且分析了本案争论焦点和应对策略。

我和李爱霞律师一大早就驱车前往平山法院,但当天高速口封了,只能选择下道绕行,幸好在石清路附近我们又重新回到了高速公路,车子在行驶了1小时后,终于到达了平山县法院。我们在第一时间找到该案的主审法官马法官,马法官告诉我们被告人还都没来,让我们先在门外等候。大概等了一刻钟,书记员让我们跟随他进入第六审判庭。走进审判庭那一刹那,顿感失望,面前的法庭完全与高大、威严等字眼无缘,不但办公室设备陈旧,而且卫生很差,地板上都是灰尘,人走过,就能留下一行行脚印,观众席的椅子比街上卖小吃的椅子都脏。说实话,当时的客观环境和我的想象是有很大落差的,但是想到自己终于走进了这普通人眼中的神秘禁区,不免让自己有了作为律师的骄傲和自豪。

在审判庭等了没一会儿,被告保险公司代理人、运输公司经理及司机就进来了,但原告及其家属都没有来。三名法官落座后,主审法官宣布开庭,首先是案件事实认定部分,由原告代理律师李爱霞陈述案情,因为事故发生时,警察没有出警,我们无法提供事故认定书,为此被告运输公司及司机是否会承认案件事实真实存在就显得尤为关键。庭审中,被告运输公司及司机对原告律师陈述的案情完全认可,没有异议;而保险公司代理人提出没有事故认定书、没有租赁合同等反驳意见,随后李爱霞律师对这些问题一一进行了解释。其次进行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等数额认定,同样,我方李爱霞律师先提出诉讼请求和证据,再由被告方进行答辩。在这个环节,李爱霞律师认为争议焦点是原告陈某居住地在城镇但户口在农村,其残疾赔偿金应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还是按照农村居民标准支付。由于事发前原告陈某并没有办理城镇居住证明,由此李爱霞律师提供了房屋租赁合同、街道办证明、买房收据、单位证明信等来证明原告连续一年以上经常居住在城镇且主要生活来源均为城镇。出乎意料的是被告保险公司代理人并没有对这个关键问题展开有效的辩论,而只提出了反驳意见。在我看来被告保险公司代理人是个失败的律师,他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只要原告律师提出某项诉讼请求和证据,他马上进行反驳,不分主次,舍本求末,抓不住重点。

该案其实并不复杂,不知是主审法官本身做事磨磨蹭蹭,还是书记员记录太慢,审判了整整一天,李爱霞律师说这是她职业生涯碰见的最拖沓的法官。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我看到了李爱霞律师对当事人的那种强烈的责任心,让我明白了一个案子的主要工作应当在庭前完成,梳理好证据,分析对手可能制造的问题,并提前制定好应对方案,才有可能在开庭时打个漂亮的胜仗。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