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拆迁律师:拆迁补偿按成本法进行评估,就一定合理吗?
(2022-11-18 15: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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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拆迁文章 |
文章来源:来硕征地拆迁律师网
原文链接:http://www.wenxinchaiqian.com/zhinan/fangwu/guoyou/5794.html
被征收人提问:律师你好,政府要拆我的房子,可是其给的房屋评估价格非常的低,只是附近房屋市场价格的三分之一,评估单上写着是按成本法进行评估的,这种评估合理吗?
景德镇拆迁律师答疑:这种评估是不合理的。拆迁安置律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的,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