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强拆后如何申请国家赔偿?济南拆迁律师解读强拆赔偿
(2022-11-16 16: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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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来硕征地拆迁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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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由此,当拆迁户的房屋被非法强拆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以下是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郭丹丹律师对于房屋强拆赔偿的相关解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要知道,申请国家赔偿有严格时间限制: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如何申请强拆赔偿?
被侵权人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济南拆迁律师
行政诉讼中的赔偿判决,则依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当事人有权上诉。
房屋强拆赔偿项目
1、房屋价值的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均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评估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这也肯定了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计算赔偿数额。
2、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强拆赔偿律师
3、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征收房屋的补偿除房屋价值外,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等。上述费用都属于强拆造成的直接损失,被侵权人可以向行政机关主张赔偿上述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