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拆迁律师:行政复议不受理拆迁案件,拆迁户该怎么办?
(2022-05-19 13: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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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拆迁文章 |
文章来源:来硕征地拆迁律师网
原文链接:https://www.wenxinchaiqian.com/zhinan/qita/5443.html
被征收人提问:律师你好,我家的房屋进行拆迁,政府张贴了房屋征收公告,其中讲到对该征收不服的,可以向有关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可是我到我们市的复议机关提交复议申请,复议机关的人说拆迁案件不受理,这种说话合法么?我该怎么办?
黔西南拆迁律师答疑:这种说法是不合法的。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也就是说只要是你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是必须受理的。
另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打官司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