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辩证法及其大一统论: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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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下面我们将总结归纳第一、二套卦象体系的卦象数目的规律。限于篇幅,这里仅罗列给出一爻卦、二爻卦和三爻卦的所有卦象。
由此不难归纳总结出,第一套卦象体系的各个层级的完备卦象数目N呈现2n的规律:2,4,8,16,32,64…。第二套卦象体系的各个层级的完备卦象数目N呈现3n的规律:3,9,27,81,243,729…。
我们进一步整合总结出适合两套卦象体系数目N的统一公式为:
N =(a + 2)n 。其中,a ={ 0,1} ;n = 0,1,2…n…∞。
a是两套体系的变换系数,n是阶层指数,N是每个阶层两套体系卦象的完备数目。
1)当n = 0, N = 1;2)当a = 0,n = 1, N = 2;
3)当a = 1,n = 1, N = 3。
在宏观层面上,如果把n = 0,N = 1。解释为一个矛盾起点;把N = 2中的阴阳,解释为排中的矛盾正反两方面。把N = 3中的阴阳中,解释为存在中介状态的对立统一的对面、立面和中介面等三个方面。在此基础上,让我们来听听老子是怎么说的。《道德经· 第四十二章》上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意思是说:道,最初产生了一个矛盾起点,矛盾起点内部又分裂为正反两个方面。正反两方面的量变积累突破极限时发生碰撞、大爆炸,大爆炸产生了由对立中三方面构成的元宇宙。对立中等三方面的不同层面的组合及其简并就产生了宇宙中的一切。
由此可见,老子在其宇宙演变观中,已涉及到了矛盾起点量变积累突破极限时发生大爆炸,产生由对立中三方面构成的“元宇宙”的问题。
如此看来,第一套卦象体系展示了矛盾事物的各个层面的完备形态及其规律;第二套卦象体系展示了对立统一事物的各个层面的完备形态及其规律。那么,两套体系之间是否可以相互转化呢?如果可以互变,又有什么规律可寻呢?
另外,就拿第一套体系的卦象数目来说:N = 2,4,8,16,32,64…。N = 2解读为矛盾阴阳(正反)两方面。那么,正负电子等轻子,以及质子、中子等重子为什么只有4个?原子核核外每层电子为什么最多不超过8个?爱因斯坦场方程为什么是由16个二阶偏微分方程组组成?为什么生命分子DNA的遗传密码子不多不少刚好是64个?等等。
难道第一套卦象体系的卦象数目与这些数字之间仅仅是巧合吗?而第二套卦象体系中又隐藏着什么秘密呢?或者说这两套卦象体系中可能隐藏着惊人的秘密。而且这是一片迄今为止从未有人去探索过的原始秘境。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开启探索发现之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