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上去云淡风轻,骨子里却是杜鹃声里斜阳暮的无限意蕴与惆怅。这是2017年度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石黑一雄的《长日将尽》给我的印象。很难想象,一位日裔移民,能在三十二岁时用四周时间一气呵成,将大英帝国传统文化符号——管家描述得如此入木三分,惟妙惟肖。
瑞典文学院常务秘书萨拉·达尼乌斯在发布新闻公报后接受采访时说,石黑一雄的作品是简·奥斯汀与弗朗兹·卡夫卡的混合物,还有一点马塞尔·普鲁斯特的味道。她称赞《长日将尽》是一部杰作,说小说的开头像伍德豪斯的恐怖喜剧,结尾又有点卡夫卡风格的神秘怪诞。
“真让人肃然起敬——对作者,也对评论家。”这是我瞬间的真实想法。我对于伍德豪斯的恐怖喜剧并不熟悉,有机会一定要补上这一课。现在,且让我们打开《长日将尽》,读开篇一小段。
今晚,我在索尔兹伯里城的一家旅店下榻。第一天的行程现在已经全部结束了。总体上说,我还是相当满意的。今早启程时,我比计划的时间晚了近一个小时。虽然,还不到八点钟我就已经打点完毕,把所有必需品都装上了那辆福特轿车。
第一人称,这是石黑一雄多数长篇的叙事口吻。第一人称叙述的短点是视野局限,而长处则是亲眼所见,亲身体会,更真实可信,有现场感——但前提是作者要像鬼魂附体一样身临其境,否则弄巧成拙,一败而不可收拾。作为日裔移民,石黑一雄化身成了几十年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的管家,熟稔管家的工作环境与职业习性,更深谙管家微妙沉潜的精神与情感世界。
“笙箫归院落,灯火下楼台。”忙完一天活计的管家,坐在楼下(府邸通常分楼上楼下,主人住楼上,仆役住楼下)最体面的一间卧室内,为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回味着一天的工作得失。这个习惯显然延续到了宅邸之外。
管家的叙述清晰明了,干净利落,一如恭敬而干练地向宅邸主人简要地汇报工作。他的时间观念非常强,并且在时间表的基础上打了宽裕的提前量。“总体上说,我还是相当满意的”——“晚了近一个小时”未必是自己的责任,总还没有尽善尽美。他对自己虽然严苛,但在游刃有余的专业技能之内稍显刻板却没有丧失人情味,总之,这位管家值得信赖,他有着清晰的人格自尊与专业自信。
这个星期克莱曼斯夫人和姑娘们都休假去了,所以我很清晰地意识到,一旦我离开,达灵顿府第便会人去楼空。而这将是它本世纪来的头一次——抑或是建造以来的第一次。这是一种很奇特的感觉,也许能解释我为何流连不去的原因。我一遍遍地绕着庄园游逛,最后又巡查了一遭,一切都正常有序。
不仅仅是意识到,而且“很清晰”,我们首先体会到的是管家对于宅邸之内的环境氛围乃至历史沿革的精准把握。看似平淡的一句“我很清晰地意识到”,反倒烘托出管家的内心波澜。这前所未有的变故,带来的是一种既清晰又模糊,“很奇特”的感觉。日侵月销,宅邸的荣耀像流沙一样消退,蓦然回首,能不震惊!但习惯性的庄严肃穆不允许管家有个性化的排遣,只能“一遍遍地绕着庄园游逛”,多少风风雨雨都被岁月稀释成了风轻云淡,即便是惆怅也是淡淡的。最后,“一切都正常有序”,算是收拾心情,回到了冷酷现实。
我终于上了路,心中的感受难以言喻。在最初驱车的二十分钟左右,我既说不上丝毫激动,也谈不上一点期待。毋庸置疑,这是因为我虽然驾车离府第越来越远,却不断发现自己对置身其中的景色依然熟悉,起码是略有所知。我一直自认为囿于府第的种种职责,很少出行。但是,毫无疑问,这些年来,出于这样或那样职业上的原因,人总得出门。因而,我对周边地区的熟悉程度,似乎比我料想的要多得多。如我所说,当我在阳光中驱车前往伯克郡边境的时候,我不断为我对周围乡村的熟悉而吃惊。
终于,周围的景色变得无法辨认了。我意识到,我已经行出了旧日的经验范围。我听别人描述过这一刻,一个人扬帆海上,海岸线终于从视线中消逝。这一刻的经验总被描述成一种混合着不安的激动,我猜想,当周围的景色变得陌生时,我在福特轿车里所感到的,就是类似的感受。
尽管缱绻不舍,但“终于”上了路;终于,周围的景色变得无法辨认了。“终于”二字还是流露出了管家试图隐藏着的某种难以言喻的感受。
管家在宅邸这艘岁月航船中生活了几十年,像是忠于职守的轮机长。如今,时移势迁,物是人非。原本他并不愿意出门,“囿于职责”更像是一种借口,“总得出门”更似迫不得已。但一旦走出自己惯常的边界,新鲜感和小小的兴奋便也淡淡地溢于言表。其实,如果那只是“淡淡”的兴奋还远不足以让这位轮机长离开自己的航船。是啊,读者会想,为什么离开?去哪里?其实,在他刻板严谨、严肃耿介的外表之下,与女管家肯邓小姐之间有一段如雾如电,似有似无的似水柔情。如今垂垂老矣却犹是孤家寡人的老管家史蒂文,独自驾车前往英格兰西部探询肯邓,想要弥补当年对她冷漠所铸成的憾事。
它出现的时候我刚刚拐过一个弯,发现自己走上了一条依山蜿蜒的公路。由于路旁的树木和茂密的枝叶,我虽然看不见,却感到了左边的悬崖。已真正抛离了达灵顿府第的感觉一下子向我袭来,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感到有一点儿发慌——我觉得自己也许根本就没走对路,正沿着完全错误的方向疾驶入蛮荒,这加剧了我的恐慌。虽然那只是片刻的感觉,却导致我放慢了速度。甚至当我确信地告诉自己路没有走错的时候,我还是禁不住停下了车,所谓地勘查了一下。
读者以更开阔的旁观者视野,很容易联想到日不落帝国已经到了西风凋碧树,衰草斜阳,望断天涯路的境地了。帝国向何处去?是否正沿着完全错误的方向疾驶入蛮荒?
如此解读,压榨些“中心思想”和“段落大意”,是否有些牵强附会?毕竟,机械地分析文学作品,如同将美人的眼睛和四肢分割下来做解剖学分析一样大煞风景。但是,却未尝不能点破一些问题,尽管这样的方式简单而粗暴。
推荐1989年上映的同名电影《长日将尽》。比较贴合,但毕竟是两种不同的艺术表达,就千回百转的格调而言,还是小说更耐咀嚼。它关闭你被动接受的影像视觉,却在脑海中浮现出一部自编自导甚至是自演的作品。
《长日将尽》的英文原文是《REMAINS OF THE
DAY》,“REMAINS”的意思是“剩下的”,但是,也有“余烬”、“残骸”、“废墟”等意思;而“DAY”可以指这一天,也可以暗喻“时代”、“盛世”。如此我们可以体悟,汉语翻译为“长日将尽”只是一个不算太坏的移译,抛割了太多的意蕴。
我相信伟大的作品都是隐喻。瑞典文学院在公报中说,石黑一雄之所以能获此殊荣是因为他的“小说以巨大的情感力量,揭露了我们与世界虚幻联系下潜藏的深渊”。这再明白不过的宣告,文学,就是隐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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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决定出来活动一下腿脚,这么做的时候,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强烈地感到自己正被搁置在一架山的山腰上。在路的一边,灌木和矮林陡然耸起;而在另一边,我能透过枝叶的缝隙瞥见远处的乡间。
我相信自己已经沿着路边走了一会儿,正透过枝叶努力地窥望着,希望能看得更清楚些,这时听到背后一个人的声音。
当然,在这之前,我一直以为周围没有别人,所以有些吃惊地回过身来。路对面稍稍靠上的地方,我看见一条羊肠小道正陡急地隐入灌木丛中。在标志着小路起始处的一块大石头上,坐着一个面容清癯、头发花白的男人,戴着一顶布帽子,吸着烟斗。他又朝我喊了一声。虽然我不能完全听懂他的话,但可以看出,他正打手势叫我过去。有一会儿工夫,我以为他是一个流浪汉,可接下来我意识到,他不过是一位当地居民,在享受这里的新鲜空气和夏日的阳光,于是觉得没有必要不听从他的召唤。
“我在纳闷儿,先生,”当我走近时他说,“你腿脚硬朗不?”
“对不起,你说什么?”这位伙计朝上指指小路:“要到上面去,你的腿和肺都得结实。我呢,是啥都不中用了,只好呆在下面这儿。要是身体好点儿的话,早就在上面坐着了。那上面有块不赖的地方,有长凳什么的。在那儿你能看到全英格兰最棒的风景。”
“即使真如你所说的,”我说,“我也宁愿呆在这里。我恰好正要进行一次驱车之旅,并期待在期间饱览众多壮丽景色。还没有真正开始就目睹最佳风景,未免为时太早了吧。”
这位伙计似乎并没有听懂我的意思,因为他只管说道:“全英格兰也找不出比这更棒的景色。可是我说,你得有一双好腿和一副好肺。”他接着又说道:“就年岁来看,先生,你的身体还不错。我看你能爬上去,没什么问题,我是说,连我状况好的时候都能行。”
我抬头望望小路,它看上去的确颇为陡峭坎坷。
“先生,我可告诉你,不上去走走,你要后悔的。鬼晓得,再过两年怕就太晚了。”他粗俗地一笑,“最好趁着还行的时候上去看看。”
现在我意识到,那人当时的用意可能也许只是一种幽默,也就是说,他是在说俏皮话。可是我必须说,今天早晨我觉得很不中听,也许完全是因为想证明他的暗示有多愚蠢我才登上那条小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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