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李和亮律师证券诉讼团队
李和亮律师证券诉讼团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30,301
  • 关注人气:0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新迅达(300518)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股民索赔条件初确定

(2024-12-31 09:44:00)
标签:

财经

股票

索赔

娱乐

杂谈

分类: A股索赔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新迅达,300518)在202425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经查明,20231月至8月,新迅达通过碳酸锂委托加工、锂辉石采购等形式与关联方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肥城市明瑞工贸有限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96,663,206.37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9%。截至 20231231日,新迅达前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 27,555,279.40 元,占2023年年报记载净资产的 2%。新迅达未及时披露前述资金占用情况,也未在2023年半年报中对前述资金占用情况予以披露。

索赔条件:202311日至20241220日之间买入新迅达(300518)股票,并且20241223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


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索赔诉讼事务的李和亮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投资者可以与律师联系,参与索赔诉讼。律师费用在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收取。

 

李和亮律师团队联系方式:
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珠控国际中心11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