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002470)股民已获赔,索赔时效不足一个月
(2024-12-12 10: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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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2年1月4日,金正大(002470)发公告披露因公司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等事项,中国证监会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
金正大(002470)索赔案件已有终审胜诉判决,且部分投资者已拿到了赔偿款项。
索赔条件:于2016年3月28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购买金正大(002470)股票,并于2019年4月30日以后出售或仍旧拥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索赔诉讼事务的李和亮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投资者可以与律师联系,参与索赔诉讼。律师费用在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收取。
李和亮律师团队联系方式:
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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