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博士(*ST鹏博,600804)及实控人再被立案调查,股民索赔区间扩大
(2024-11-22 09: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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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A股索赔 |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鹏博,600804)在2024年11月19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接到实际控制人杨学平先生通知,杨学平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决定进行立案。
在2024年8月16日,鹏博士(*ST鹏博,600804)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重大合同及2012年-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索赔条件:(1)于2013年4月12日到2023年7月17日之间购买鹏博士(ST鹏博士,600804)股票,并于2023年7月18日以后卖出或仍旧拥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在2024年8月16日,鹏博士(*ST鹏博,600804)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重大合同及2012年-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索赔条件:(1)于2013年4月12日到2023年7月17日之间购买鹏博士(ST鹏博士,600804)股票,并于2023年7月18日以后卖出或仍旧拥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2)在2024年11月18日之前购买鹏博士股票,并且在2024年11月1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索赔诉讼事务的李和亮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投资者可以与律师联系,参与索赔诉讼。律师费用在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收取。
李和亮律师团队联系方式:
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珠控国际中心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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