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水务(600187)被行政处罚,股民索赔继续征集中
(2024-10-11 09: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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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国中水务,600187)在2024年10月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股东鹏欣集团在2024年9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 号)。
经查明,国中水务(600187)未按规定及时在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导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以及未及时披露公司与上海文盛拟成立合资公司共同收购山东泉林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标的资产,国中水务(600187)出资7.6亿元持有合资公司40%的股权。据此,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并罚款。
索赔条件:于2019年4月12日到2024年8月23日之间买入国中水务(600187)股票,并于2024年8月2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拥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
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索赔诉讼事务的李和亮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投资者可以与律师联系,参与索赔诉讼。律师费用在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收取。
李和亮律师团队联系方式:
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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