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股份(蓝盾退,300297)股民已有胜诉判决,索赔征集进行中
(2024-09-19 10: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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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盾股份(蓝盾退,300297)在2022年8月19日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法院此前已对蓝盾股份(蓝盾退,300297)索赔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蓝盾股份(300297)及高管需赔偿投资者部分投资损失。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案件正在二审审理中。
索赔条件:在2018年4月26日到2021年12月29日之间购买蓝盾股份(蓝盾退,300297)股票,并于2021年12月30日之后出售或仍旧持有蓝盾股份(蓝盾退,300297)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索赔诉讼事务的李和亮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投资者可以与律师联系,参与索赔诉讼。律师费用在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收取。
李和亮律师团队联系方式:
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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