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必康3,400184)收处罚事先告知书,股民索赔条件初确定
(2024-06-26 09: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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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必康3,400184)在2024年6月21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经查明,延安必康(必康3,400184)涉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披露存在虚假记载;(三)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情况。
索赔条件:(1)在2021年10月29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买入延安必康股票,并且在2022年5月1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
(2)在2020年5月7日至2023年4月15日之前买入延安必康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16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
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索赔诉讼事务的李和亮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投资者可以与律师联系,参与索赔诉讼。律师费用在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收取。
李和亮律师团队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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