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ST东园,002310)股民提交立案,索赔继续征集中
(2024-05-17 10:01:48)
标签:
财经股票索赔娱乐杂谈 |
分类: A股索赔 |
中国证监会于在2024年2月1日对东方园林(*ST东园,002310)及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不同金额的罚款,经查明,公司2017年至2022年年度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部分索赔案已提交北京金融法院立案。
索赔条件: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间购买东方园林(*ST东园,002310)股票,并于2023年7月13日之后出售或仍旧拥有东方园林(*ST东园,002310)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
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索赔诉讼事务的李和亮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投资者可以与律师联系,参与索赔诉讼。律师费用在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收取。
李和亮律师团队联系方式:
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珠控国际中心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