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鼎股份(601113)收行政处罚决定书,股民可继续索赔
(2023-06-29 10: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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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A股索赔 |
华鼎股份(601113)被查明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14.97亿元,余额5.9亿元。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不同金额的罚款。
索赔条件: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30日期间买入华鼎股份(601113)股票,并在2019年8月31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华鼎股份(601113)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
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索赔诉讼事务的李和亮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投资者可以与律师联系,参与索赔诉讼。律师费用在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收取。
李和亮律师团队联系方式:
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珠控国际中心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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