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股份(300297)股民提交立案,索赔继续征集
(2023-04-03 10: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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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盾股份(*ST蓝盾,300297)于2022年8月19日被查明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此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3号)。投资者自公司被立案开始便向法院提起民事索赔,目前已多批次获得法院受理。
索赔条件:于2018年4月26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间买入蓝盾股份(*ST蓝盾,300297)股票,且在2021年12月30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拥有蓝盾股份(*ST蓝盾,300297)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
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索赔诉讼事务的李和亮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投资者可以与律师联系,参与索赔诉讼。律师费用在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收取。
李和亮律师团队联系方式:
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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