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鼎股份(601113)虚假陈述,股民索赔征集中
(2023-03-24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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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A股索赔 |
2021年10月12日,华鼎股份(601113)被查明在2018年至2019年,公司通过预付采购款、预付工程款等名义向供应商及建筑方付款,资金通过中间账户过账,最终转入控股股东三鼎集团及其控制主体或代三鼎集团偿还债务;该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索赔条件:于2018年1月1日到2019年8月30日之间购买华鼎股份(601113)股票,且于2019年8月31日以后出售或仍旧拥有华鼎股份(601113)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索赔诉讼事务的李和亮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投资者可以与律师联系,参与索赔诉讼。律师费用在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收取。
李和亮律师团队联系方式:
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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