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A股索赔 |
2022年3月28日,仁东控股(002647)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2]14 号)。经查明,证监会认定公司2019年年度、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索赔条件:在2020年4月28日到2021年7月14日期间购买仁东控股(002647)票,并在2021年7月15日之后出售或仍旧拥有仁东控股(002647)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索赔诉讼事务的李和亮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投资者可以与律师联系,参与索赔诉讼。律师费用在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收取。
李和亮律师团队联系方式:
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珠控国际中心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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