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洲电子(002052)股民一审胜诉,索赔征集进行中
(2023-02-08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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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ST同洲,002052)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传来新的进展: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对原告投资者诉讼请求中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部分予以支持,被告上市公司应当向原告支付赔偿款。
索赔条件:于2016年4月29日到2019年10月25日之间购买同洲电子(*ST同洲,002052)股票,并于2019年10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旧拥有同洲电子(*ST同洲,002052)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索赔诉讼事务的李和亮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投资者可以与律师联系,参与索赔诉讼。律师费用在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收取。
李和亮律师团队联系方式: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