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电力(600310)行政处罚落地,股民索赔条件初确定
(2023-02-06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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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桂东电力,600310)在2023年1月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2〕4 号)。证监会决定对桂东电力及秦敏、利聪、李均毅等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不同金额的罚款。
索赔条件:在2020年4月15日到2022年7月19日期间购买桂东电力(600310)股票,并于2022年7月20日以后出售或持续拥有桂东电力(600310)而亏损的投资者。
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索赔诉讼事务的李和亮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投资者可以与律师联系,参与索赔诉讼。律师费用在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收取。
李和亮律师团队联系方式: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