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600382)索赔案已组织庭前会议,股民继续征集中
(2023-01-10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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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A股索赔 |
2022年5月26日,广东明珠(ST广珠,600382)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 11 号)。不久前广州中院已就该索赔案组织了庭前会议。
索赔条件:在2017年3月9日到2021年4月30日之间买入广东明珠(ST广珠,600382)股票,且在2021年4月30日以后卖出或仍旧持有广东明珠(ST广珠,600382)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索赔诉讼事务的李和亮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投资者可以与律师联系,参与索赔诉讼。律师费用在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收取。
李和亮律师团队联系方式:
北京市浩天信和(广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9号市长大厦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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