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000663)虚假陈述案件已获法院立案,投资者索赔继续征集
(2022-08-04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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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00066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传来新的进展:有部分投资者递交索赔材料获得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正等待下一步安排。案情回溯2021年8月23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因为涉嫌证券虚假陈述。
索赔条件:于2017年4月28日至2020年5月7日之间购买永安林业(000663)股票,且于2020年5月8日以后出售或仍旧拥有永安林业(000663)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索赔诉讼事务的李和亮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投资者可以与律师联系,参与索赔诉讼。律师费用在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收取。
李和亮律师团队联系方式:
北京市浩天信和(广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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