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络(002175)股民终审获胜,索赔征集进行中
(2022-07-29 09: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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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0日,东方网络(002175)因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被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给予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由此引发了投资者民事索赔诉讼,该索赔案前期已有投资者二审胜诉判决。
索赔条件:于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8月8日期间购买东方网络(002175)股票,并于2019年8月8日以后出售或仍旧拥有东方网络(002175)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索赔诉讼事务的李和亮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投资者可以与律师联系,参与索赔诉讼。律师费用在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收取。
李和亮律师团队联系方式:
北京市浩天信和(广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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