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600382)被行政处罚,股民索赔征集中
(2022-07-22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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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2年5月26日,广东明珠(ST广珠,600382)因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 11号)。
索赔条件:于2017年3月9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购买广东明珠(ST广珠,600382)股票,并于2021年4月30日之后出售或仍旧拥有广东明珠(ST广珠,600382)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
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索赔诉讼事务的李和亮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投资者可以与律师联系,参与索赔诉讼。律师费用在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收取。
李和亮律师团队联系方式:
北京市浩天信和(广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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