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002411)再次被立案调查,投资者索赔征集条件扩大
(2022-05-31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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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A股索赔 |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必康,002411)在2022年5月14日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中显示,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在2020年10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5号)。行政处罚落地后投资者便开始诉讼索赔,该索赔案此前已有投资者终审胜诉判决。
综合目前情况,结合延安必康(002411)发布的公告内容看,投资者索赔条件为:(1)于2016年4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之间买入延安必康(002411)股票,并在2020年3月25日以后出售或仍旧拥有延安必康(002411)股票的受损投资者;(2)在2020年2月5日至2020年2月7日期间买入延安必康(002411)股票,并在2020年2月7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延安必康(002411)股票的受损投资者;(3)于2022年05月13日(含)之前买入延安必康(002411)股票并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索赔诉讼事务的李和亮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投资者可以与律师联系,参与索赔诉讼。律师费用在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收取。
李和亮律师团队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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