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002535)虚假陈述一审股民胜诉,索赔征集进行中
(2022-05-23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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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ST林重,002535)于2020年8月20日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后面又再次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于2022年4月25日该案件基本调查完毕,中国证监会出具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公司及郭现生作出行政处罚。
索赔条件:(1)于2020年1月1日到2021年11月15日期间购买林州重机(*ST林重,002535)股票,且于2021年11月15日之后出售或继续拥有林州重机(*ST林重,002535)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2)在2018年4月3日至2019年11月22日期间购买林州重机(*ST林重,002535)股票,且于2019年11月22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林州重机(*ST林重,002535)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索赔诉讼事务的李和亮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投资者可以与律师联系,参与索赔诉讼。律师费用在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收取。
李和亮律师团队联系方式:
北京市浩天信和(广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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