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600382)股民已递交立案材料,索赔继续征集
(2022-05-20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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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A股索赔 |
在2022年3月20日晚,广东明珠(*ST广珠,600382)发布公告称,被查明2016年至2020年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等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出具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前,在2021年12月23日,广东明珠(*ST广珠,600382)实控人张坚力也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索赔条件:(1)于2017年3月9日到2021年4月30之间买入广东明珠(*ST广珠,600382)股票,并于2021年4月30日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
(2)在2022年2月17日以前购买广东明珠(*ST广珠,600382)股票,并在2022年2月17日之后卖出或仍旧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
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索赔诉讼事务的李和亮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投资者可以与律师联系,参与索赔诉讼。律师费用在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收取。
李和亮律师团队联系方式:
北京市浩天信和(广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9号市长大厦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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