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ST金正,002470)索赔进行中,股民继续征集
(2022-05-18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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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ST金正,002470)于2022年1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 号,认定公司在2015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通过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部分会计科目虚假记载等与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关的违法事实
初步判断该案件的索赔条件为:于2016年3月28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购买金正大(*ST金 正,002470)股票,且在2020年6月30日以后出售或仍旧拥有金正大(*ST金 正,002470)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索赔诉讼事务的李和亮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投资者可以与律师联系,参与索赔诉讼。律师费用在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收取。
李和亮律师团队联系方式:
北京市浩天信和(广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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