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福股份(ST冠福,002102)虚假陈述案获法院立案,股民索赔征集进行中
(2022-05-17 10: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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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福股份(ST冠福,002102)在2021年1月3被福建证监局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后,投资者陆续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索赔诉讼。此前法院已对该案件采取了示范判决方式处理。已有多批次投资者提交索赔材料获得法院立案,正等待进一步的安排。
索赔条件:自2017年8月22日至2019年1月21日期间购买冠福股份(ST冠福,002102)股票,且于2019年1月21日之后出售或仍旧拥有冠福股份(ST冠福,002102)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
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索赔诉讼事务的李和亮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投资者可以与律师联系,参与索赔诉讼。律师费用在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收取。
李和亮律师团队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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