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精达(603088)索赔案已开庭审理,投资者继续征集中
(2022-03-30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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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A股索赔 |
宁波精达(603088)曾在2020年10月21日因被查明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宁波证监局给予宁波精达和郑良才等责任人员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综合目前情况,初步判断该案件的索赔条件为:符合在2016年9月25日到2019年8月21日之间买入宁波精达(603088)股票,并且在2019年8月2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索赔诉讼事务的李和亮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投资者可以与律师联系,参与索赔诉讼。律师费用在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收取。
李和亮律师团队联系方式:
北京市浩天信和(广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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